撐開傘不讓人使用ATM 狂男帶3刀「噴射打火機」襲警

▲林姓男子阻擋民衆使用提款機,還用噴射型打火機襲警,被臺北地檢署提起公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林姓男子去年底無故在文山區1個ATM前方,撐開雨傘,阻止民衆使用ATM的機會,警方獲報到場時,林男突持噴射型打火機攻擊警察,警方壓制後又在他身上找到3種利刃,林男自稱被靈體附身、遭到詛咒,所以要自保,臺北地檢署調查後,7日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林男。

臺北市警文山一分局在2024年11月16日接獲報案,保儀路上1個ATM前,有男子背對機器,朝路邊打開傘,隔絕路人接近使用ATM的機會,警方前往瞭解情形時,林男不由分說就拿起噴射型打火機對着警察開火,警方將林男制伏後,又發現林男身上還有美工刀、摺疊刀、剪刀等危險利刃。

林男辯稱是遭靈體附身,纔會擋在ATM前方,而他因爲受到詛咒,擔心自身安全,所以要隨身帶刀自保,檢察官根據監視畫面以及警方蒐證,認定林男攻擊警察等行爲,已經構成妨害公務等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