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辱罵踢踹19歲勸煙女孩,自稱喝了酒
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戶端訊 全媒體記者杜宇蔚、實習生葉瑋報道:近日,19歲的抖音用戶“金爛爛”發佈視頻稱,她因勸阻吸菸者被打,要求賠償,已向法院起訴。該案將於7月22日開庭。
此前,她發帖稱,2024年11月11日,她在成都某一商場內勸阻一男子不要室內吸菸,竟遭到對方辱罵和踢踹,該男子年滿50歲。事後,該男子僅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處以200元罰款,且並未道歉。對這一結果,“金爛爛”並不滿意。
“金爛爛”社交賬號中發佈的打人者截圖
女孩勸阻男子不要室內吸菸遭毆打致大腿臀部淤青
據“金爛爛”回憶,2024年11月11日晚上七點,她走到成都某商場內被煙味“襲擊”後,下意識地說了一句“誒呦,室內吸菸很臭啊”。不料吸菸男子突然暴怒,不僅出言威脅和辱罵,更擡腳將其踹倒在地。出於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金爛爛”拿起手機報警,但涉事男子卻反指其“碰瓷”,並試圖逃離現場。“金爛爛”忍痛爬起來跟上該男子,涉事男子開始顛倒黑白、推卸責任。
接到報警電話後,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草市街派出所民警來到事發現場調解。“金爛爛”表示,當時,她因傷口疼痛,要求坐下並前往醫院,卻遭現場民警以‘無座位’迴應,情緒激動之下坐地痛哭。”
涉事男子卻以此控訴“金爛爛”癲狂、無理取鬧,認爲她僅僅因爲一根菸太小題大做了,並將自己的踢踹行爲解釋爲喝了酒。
警方對打人者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警方:已對打人者依法處罰200元
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被帶至草市街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金爛爛”要求調監控還原真相,民警回覆事發商場沒有監控,所幸其手機錄像清晰記錄了被踹過程,成爲關鍵證據。
隨後,民警讓“金爛爛”前往醫院檢查傷情。醫院傷情鑑定結果顯示,“金爛爛”大腿臀部挫傷,有明顯的紫色淤青,並未達到能夠予以賠償的傷情。
“金爛爛”要求對方賠償3000元,但遭到拒絕,且打人者並未道歉。最終,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涉事男子處以200元行政罰款。
6月23日,大江新聞致電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草市街派出所。民警表示,該案立案後,他們已按照法律對打人者做出了罰款,但“金爛爛”所要求的醫藥費、交通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賠償,不在警方職權範圍內,需要她走法律渠道起訴。
在“金爛爛”社交賬號評論區,有律師提出爲其免費維權
有律師提出免費幫“金爛爛”打官司
通過互聯網求助,6月13日,一位楊姓女律師提出免費代理並陪同金爛爛女士出庭,並於6月16日完善了代理手續。
這位楊姓女律師在社交平臺迴應稱,她十分欣賞“金爛爛”勇於發聲、維護權益的態度,也信奉“用行動爲自己想要的世界投票”。因此,她決定免費代理本案並陪同“金爛爛”出庭。
“後續我們將一起落實案件旁聽、申請庭審直播等環節,並製作普通人維權訴訟指南,希望能幫助大家掌握法律武器。”該楊姓女律師表示。
大江新聞注意到,該案將於7月22日13:3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開庭。在互聯網的發酵下,網友非常關注此次事件的後續發展及結果,想要前往法庭觀摩此次庭審。由於席位有限,“金爛爛”已在小紅書平臺開設羣聊,統計參加庭審人數。已確認此次庭審席位是50個左右。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大江新聞將持續關注後續結果。
律師:因勸阻他人吸菸導致人身損害可及時報警或起訴
如今,“吸菸有害健康”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特別是許多公共場所,隨處可見“嚴禁吸菸”的標語。
江西國風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歡查閱法律條文發現,《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提到,不得在商場、書店、營業廳等場所室內區域吸菸。
另外,據《成都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規定,任何個人都應當自覺聽從禁止吸菸場所經營者、管理者以及他人的引導和勸阻;不聽勸阻且拒不改正的,可處5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在周歡看來,在商場內阻止他人吸菸,屬於“金爛爛”的合法權益,也是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然而,吸菸男子在不聽勸阻後的打人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因此,他建議,個人若遇到勸阻吸菸被辱罵或毆打的情況,可保存好相應證據,並及時報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