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房產局廢止八項房地產政策
觀點網訊:7月28日,瀋陽市房產局發佈通知,經研究決定,廢止《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等8個文件,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這些文件不再執行。
被廢止的文件如下:《關於對個人購買住房實行補貼政策的通知》(沈房發〔2017〕10 號) 及《關於繼續做好個人購房補貼資金髮放工作的通知》(沈房發〔2019〕53 號)。
《關於優化外地人在沈購房服務的通知》(沈房發〔2022〕3 號)。
《關於實施 “賣舊買新” 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沈房發〔2022〕4 號)。
《關於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質的通知》(沈房發〔2022〕5 號)、
《關於支持多孩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通知》(沈房發〔2022〕6 號)。
《關於調整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沈房發〔2022〕7 號。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沈房發〔2020〕1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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