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批「奔喪不能指定時間」 北所2點回應:尚未收到申請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目前遭羈押禁見中。(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新北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柯爸」柯承發於17日在過世,告別式預計在3月10日舉行,今(24日)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直言,可以申請卻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對此臺北看守所迴應,收容人返家奔喪均依法受理申請,

依據規定,被羈押者奔喪原則上同一事由以1次爲限,並且得在24小時內回所。但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可以申請,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 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意指柯承發)的告別式嗎?」

對此,臺北看守所說明,有關本所辦理收容人返家奔喪一事,系按羈押法第23條及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受理申請,於依法確認收容人同意後,經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或行刑)秩序維護,決定返家日期,以兼顧司法公正及人倫關懷之制度目的。

臺北看守所表示,目前此案當事人(收容人或家屬),均未提出申請,針對相關評論或意見均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