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喊「要司法公平對待」 律師列2點反擊:法盲發文無助柯文哲
▲柯文哲、陳佩琪夫婦。(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柯爸」柯承發日前過世,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24日)則發文控訴,「可以申請出席告別式卻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我們要司法公平的對待」。對此,律師黃帝穎列出2點反擊,他直言,總共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涉嫌重大,陳佩琪到今天還在扯羈押理由,法盲發文無助柯文哲。
陳佩琪24日發文表示,「可以申請,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 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柯爸的告別式嗎?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就一場不知成員有誰、不知何時開,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這樣就說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柯貪污侵佔,父親臨終既無法隨侍一旁,告別式也說他不能來參加,請問這是什麼世界?我們沒要特權, 我們要司法公平的對待」。
對此,黃帝穎表示,陳佩琪臉書發文就柯文哲父喪申請批評「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就一場不知成員有誰,不知何時開,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這樣就說他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他貪污侵佔」,陳佩琪法盲發文,法律上對柯文哲不只沒幫助,更可能造成負面影響。
黃帝穎指出,第一,報請戒護返家,羈押法有明文規定,對所有被告應一律平等,不因陳佩琪發文而有特權。
黃帝穎說,羈押法第 23 條,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覈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所;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監督機關覈准後,準用前項之規定。
黃帝穎再指,第二,陳佩琪批柯文哲的羈押理由,但已有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涉嫌重大,柯文哲的律師也已閱卷,凸顯陳佩琪法盲無知。
黃帝穎再說,柯文哲羈押抗告高院4次,高院合議庭每次裁定均爲3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等罪嫌重大,共計12位高院法官。而北院重金庭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罪嫌重大裁定羈押,有3位法官。北院強制處分庭2次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則是2位法官認定柯收賄圖利罪嫌重大。
最後,黃帝穎強調,總共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涉嫌重大,陳佩琪到今天還在扯柯文哲圖利貪污的羈押理由,凸顯陳佩琪迄今法盲,對柯文哲的官司毫無幫助!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爲無罪★★
▼律師黃帝穎。(圖/賴清德競選總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