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委外經營停車費太貴「月漲500元」 臺鐵要研擬訂費率上限

▲臺鐵汐止站委外經營停車場收費調漲。(資料示意圖/臺鐵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臺鐵車站所屬停車場大多委託民間業者經營,不過屢遭民衆質疑太貴,其中汐止火車站更是一口氣月漲500元,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臺鐵將研擬要求停車場契約應明定費率上限和調整機制。

臺鐵車站停車場收費高昂,立委廖先翔表示,臺鐵所屬車站停車場多委託民間業者經營,但實務上屢傳停車費用費率過高的爭議,影響民衆通勤意願。爲維護民衆權益和確保臺鐵公共服務宗旨,交通部應該督導國營臺鐵公司研擬訂定費率上限和合理調整機制。

廖先翔提案舉例,臺中車站自112年起,將車站附設停車場委外經營後,月租費大幅調整,高雄新左營車站委外業者於113年調整臨時停車費收費,收費遠高於周邊其他公有停車場;樹林火車站後站停車場爲臺鐵土地,委外經營後機車停車費年年調漲,收費比前站各停車場更高,引發民衆不滿;臺鐵汐止站一樓停車場月繳從3000元漲到3500元,季繳更從8400元漲到9900元,等於一個月多500元。

廖先翔指出,臺鐵車站停車場設施雖由民間經營,其土地、建物屬於公共資產,應有合理控管機制,若任由業者自由訂價,恐導致公共財產商業化,民衆被迫承擔高額費用,不符國營事業公益性精神,此類爭議損害民衆權益,也影響臺鐵服務形象和使用率,應建立價格合理和透明使用制度。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通過廖先翔的臨時提案,交通部應督導國營臺鐵公司研議於「停車場租賃契約」中明文訂定停車收費上限及合理調整公式,並應定期檢討費率合理性,確保公共設施使用不背離公益目的,要求交通部及國營臺鐵公司研議與委外業者簽訂「停車場租賃契約」時,應明定費率上限及調整機制。

臺鐵公司總經理馮輝升則說明,臺鐵的土地標出給業者,業者要向地方政府申請核發停車證,目前地方自治條例也有針對不同區位規範停車費率,臺鐵原則上尊重市場機制,不過業者在申請核發停車證時,地方政府就會啓動審查機制,看有無超過上限。

馮輝升指出,未來希望在契約內增加這一塊,如何讓停車場業者符合地方費率規範,也充分與業者、地方政府三方溝通,兼顧市場機制,符合地區居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