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拖吊好氣! 駕駛硬開走拖行管理員辯:我理智斷線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駕駛阿強(化名)去年9月間因不滿自己的愛車遭拖吊,竟在未依規定繳納罰鍰、辦理領車手續之下,強行將車子開出拖吊場,害管理員A男遭拖行甩飛受傷。雖然阿強聲稱當時是因爲自己理智斷線,事後也很後悔,但還是被高雄地院法官依犯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阿強硬將車子開出拖吊場,導致管理員A男受傷。(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去年9月間因不滿自己的小客車遭拖吊,竟在未依規定繳交拖吊罰鍰及辦理領車手續之下,跑到拖吊場將車子開走;管理員A男見狀立刻上前攔阻,沒想到阿強並未停車,反而加速前進,導致A男遭車輛拖行並甩飛至地上翻滾,造成右側手肘擦挫傷、右側踝部擦挫傷、右側肩膀挫傷。
阿強到案之後辯稱,當時他只想趕快離開,不知道A男是管理員,A男有拉車門的手把並要求停車,但他就是理智斷線了,只想要離開,後來也感到很後悔,事後已經與A男達成和解。
然而,高雄地院法官認爲,阿強自己也坦承當時尚未完成領車手續,A男有拉車門手把要求停車,可見他應當知道當時還不可以任意將車子駛離拖吊場,卻還是無視A男阻攔,持續加速駛離,進而導致A男受傷,妨害到A男的行動自由權利,主觀上具有強制犯意,最終仍依犯強制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意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