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10元茶葉蛋好香!無業男見無人「當場狂吞」罰金直跳100倍
無業男偷吃超商10元茶葉蛋,罰金直跳100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以小失大!無業男子阿南(化名),去(2024)年9月20日騎機車到彰化和美鎮一間超商,疑似聞到茶葉蛋香味後食指大動,沒有結帳就偷偷吃掉,遭店長髮現報警。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阿南涉犯竊盜罪,處罰金1000元,此金額是茶葉蛋的100倍,不過可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一日。
判決書中指出,阿南於當日中午12時42分許進入超商,趁店員沒有注意,偷偷從電鍋中拿走一顆價值10元的茶葉蛋,並當場食用一空。店長髮現後報警提告,並依現場監視器畫面、阿南當日的電子發票存根聯等證據,確認其犯行。
法院審酌,阿南恣意竊取他人財物,實不足取;惟念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所竊物品的價值,及沒有犯罪前科等狀況,且他僅國中畢業、目前無業,僅靠大姊給的生活費過活一切情狀,最終依涉犯竊盜罪,處罰金1000元,可易服勞役,並追徵未扣案茶葉蛋1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