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天價!臺北這些公有場地租金「每小時上萬」 連議員都租不起

北市公有運動場地可供租借,議員張志豪要租臺北田徑場暖身場作爲運動健康記者會,雖非商業用途,收費卻是每小時1.2萬元。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俊良攝影

北市公有運動場地可供租借,議員要租臺北田徑場暖身場作爲運動健康記者會,雖非商業用途,收費卻是每小時1.2萬元,另有民衆借網球中心練舞3小時要近4萬元,最終都因金額未借成。張指,兩案依商業活動報價,質疑認定標準。體育局說,活動有媒體曝光屬商業行爲。

議員張志豪與民衆黨合作預計7月底要舉辦推廣健走的運動健康記者會,他指出,7月23日向體育局申請租用臺北田徑場暖身場,表明是作爲宣傳運動健康記者會、非商業使用,體育局依照商業活動1小時收費1萬2500元。

協助租用的張志豪辦公室助理李先生說,一般民衆租用僅需300元,運動健康記者會不是廣告拍攝也非商業行爲,爲何要用商業行爲的費用收費,直言誇張。

張志豪另指出,有民衆想租借臺北市網球中心中央走道來與朋友練啦啦隊,6月25日洽詢場地方,並說明是個人名義租用、非商業使用及可能會用手機拍攝照片、影片放上YouTube;網球中心迴應須依照商業活動收費3萬9480元。

該民衆質疑,北市西門町、捷運中山站等練舞基地都是免費使用,結果自己去問卻要收3萬9千多,包含場租1小時4200元,3小時1萬2600元,拍攝權利費4小時爲1個時段2萬5000元,他直呼不可思議。

體育局說明,臺北田徑場依照「臺北體育園區各場地收費基準」規定,凡辦理活動內容目的屬於宣傳產品、服務、形象,或活動構成內容含媒體曝光、廠商贊助、廣告宣傳等,屬商業行爲。臺北市網球中心則依照對外公告之「臺北市網球中心場地使用規範」,由營運廠商認定是否有商業攝影等商業行爲。

體育局表示,場館的物管單位或營運廠商會於活動期間現場查察,若租借人對於認定有疑義,可檢具活動企畫書及相關資料提出釋疑後,依規定處理。

有民衆想租借臺北市網球中心中央走道來與朋友練啦啦隊,非商業使用及可能會用手機拍攝照片、影片放上YouTube,須依照商業活動收費3萬9480元。圖/取自「臺北市政府公有場地租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