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逼真北檢傳票註明「抗傳即拘」嚇壞他 員警指出關鍵識破阻詐騙

76歲蘇姓老翁在LINE上收到「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照片,指他涉及多件刑案,須將200萬存款交付監管,如拒絕將派員傳喚羈押。記者袁志豪/翻攝

76歲蘇姓老翁在LINE上收到陌生網友傳來的「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照片,指他涉及多件刑案,須將200萬存款交付監管,如拒絕將派員傳喚羈押,傳票蓋上大大「抗傳即拘」;蘇嚇得趕緊前往領款,員警到場指出,有「法院」二字,即代表是假傳票。

臺南市中西區76歲蘇姓老翁昨天下午3時許,在手機LINE上收到一明自稱「建宇」的帳號聯繫,對方稱是法院人員,傳送一張寫着大大的「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傳票通知照片,上面有老翁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以及涉嫌罪名。

該傳票乍看之下十分逼真,寫着老翁涉嫌洗錢防治法以及非法擾亂金融秩序,承辦的是北檢端股,並有公文字號,蓋上「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署印」印章,旁邊更有醒目紅字註明「抗傳即拘」,甚至還有檢察官跟書記官的姓名。

自稱「建宇」的男子致電蘇姓老翁,聲稱老翁資料遭歹徒盜用,老翁目前因涉洗錢防治法及非法擾亂金融秩序被臺北地院偵辦,須3日內將帳戶內款項領出,交由法院人員監管,逾期將依規定進行拘提及羈押;老翁信以爲真,趕緊前往臺南市中區區西門路的銀行。

老翁向行員表示要臨櫃提領200萬元,神情緊張,行員察覺有異,通報轄區臺南市警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員警黃遊成、陳冠霖趕往處理;經警方關切,老翁出示手機中的LINE內容,表示收到刑事傳票,如果不將存款交付監管、到案說明,自己恐有牢獄之災,會被抓去關。

警員說明,檢警公文書送達有正確方式,絕對不會用LINE照片傳達,也不會要求民衆提款讓法院人員監管;此外,經仔細比對,該傳票與臺北地檢署真正的刑事傳票仍有許多不同處,如最上方欄位應是被傳人地址、出生(籍貫),再來纔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警員指出,最關鍵的是現在地檢署跟法院早已分家,北檢傳票只會寫「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真正的署印也應該是「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署印」,與照片上既是陽春版、又加上「法院」版本明顯不同;老翁確認原來收到假傳票,鬆了一口氣,也打消提款念頭,感謝警方保住他的老本。

分局長劉怡宗表示,檢警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民衆若接到電話提及涉案、司法調查、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請掛掉電話,不予理會,若有任何疑問都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76歲蘇姓老翁在LINE上收到「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照片,指他涉及多件刑案,須將200萬存款交付監管,如拒絕將派員傳喚羈押,傳票蓋上大大「抗傳即拘」。記者袁志豪/翻攝

76歲蘇姓老翁在LINE上收到「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照片,指他涉及多件刑案,須將200萬存款交付監管,如拒絕將派員傳喚羈押。記者袁志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