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出生後就過着「無性生活」 哪個男人能忍20多年?

哪個男人「能忍20多年?」長子出生後就過着「無性生活」,人夫怒訴離婚獲准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2000年結婚,原本婚後感情尚可,但自長子出生後,婚姻就逐漸走向冷漠。阿國指出,長子出生之後,夫妻幾乎沒有共同生活,雖然仍住在同一屋檐下,但各自分房、形同陌路,逾20多年來沒有性生活,日常互動也極爲有限,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表示,她並不願意離婚,她多年來安份守己、沒有外遇,但因患有地中海貧血與精神問題,多次住院,需要救護車送醫時多由家人協助,阿國則多半未曾探視或關心。

小萱指出,家中生活費大多靠孃家支援,偶爾由長子給予,她希望若是判準離婚,阿國應當支付贍養費,以保障她的老年生活。小萱強調,自己並未做錯事,願意繼續維持婚姻,但生活困境讓她對婚姻未來感到不安。

法官認,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夫妻若因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且該事由並非由唯一一方造成,法院可以判決離婚。婚姻的核心在於共同生活與相互扶持,若雙方感情消失、互信互諒不復存在,則婚姻已喪失存在的必要。

長子證稱,從小就看見父母各住一間房,鮮少互動,連平常說話、一起吃飯或出門都極少;小萱的舅舅則表示,小萱因健康狀況多次住院,幾乎都是自己前往醫院,家人偶爾協助,阿國甚少過問。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長期分房、互動冷淡,並且對婚姻缺乏積極挽回之作爲,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婚姻已生明顯破綻。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