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9歲姐弟戀分手!她撂人討債1死 正當防衛有理前男友交保
▲臺中霧峰去年發生一起命案,洪男持刀殺了闖入家中討債的高男。(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李姓女子去年9月與相差19歲的洪姓男友分手,李女找來高、鄭兩名男子,前往洪男家中討債,結果高反被洪男持刀殺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臺中地院考量,洪男與被害人高男之間無恩怨,高、鄭2人翻牆進入屋暴力討債,洪男稱正當防衛確實合理,裁定洪以15萬交保,限制住居於高雄、配戴電子腳鐐以及居家監控8個月。
去年9月23日,臺中市霧峰區一棟出租套房發生命案,高男與鄭男疑似受李女唆使,前往其前男友洪男租屋處討債,結果2人進入屋內後,遭洪男隨手抄起一把20公分長水果刀反殺,甚至刀刃跟刀柄斷裂,高男傷重死亡、鄭男重傷,洪男被依殺人、殺人未遂起訴。
▲洪男辯稱是正當防衛,法官認爲合理,裁定讓他交保。(圖/ETtoday資料照)
案件上月首開準備庭,洪否認犯罪,但是有調解意願。洪男辯護律師主張是正當防衛,因爲當時被害人衝進洪男家中,洪男被毆打、看不清楚,摸黑中才掏出刀子,不曉得手上拿的是刀。
死者高男父親則說,被告洪男殺死了兒子,整個家都破碎了,兒子的2個小孩變成孤兒,事發當天小兄弟當天放學回來,跟他們說「你爸爸被殺死了」,對這對小兄弟的成長有很大的影響。他們說,那有什麼用,殺人犯關幾年就出來了。最後引用聖經說,「凡動刀者必死在刀下」,希望被告承受應有的刑罰。
洪男近日羈押期滿,臺中地院審酌,該案訴訟進行程序、偵查期間證據已完備,加上本案洪男與死者高男、告訴人鄭男之間,並沒有私人恩怨或是債務關係,高等2人爲謀個人私利,受託翻牆破壞社區大門方式,強行闖入洪男租屋處,實行暴力討債。
地院認爲,洪男辯稱是爲了脫困才持刀反擊,有其合理性,實存是出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的情形,裁定洪以15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電子監控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