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證據 新北喂藥案再處分不起訴
新北市「喂藥案」日前由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提告幼師的家長再聲請再議後,檢方依舊作出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喂藥案」月前由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家長聲請再議後,檢方近日二度偵結全案,以還原被刪除監視畫面,僅發現1名教師曾拍擊兒童頭部,其餘均查無家長指控的教師體罰、關小黑屋狀況,也查無喂幼童吃下「彩虹藥水」的證據,加上採檢幼童毛髮後未驗出毒物反應,再度將全案處分不起訴,但仍可聲請再議。
8名幼童家長聲請再議指稱,彭姓園長、幼保員Yoyo、Cindy共9人,對幼童呼巴掌、用蠟筆鐵盒打頭、掐脖、關小黑屋等體罰行爲,還被以雙腿夾脖,並以彩虹色藥劑或杯子,餵食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藥物」及「巴比妥類藥物」。
但檢警調查發現,部分影像因幼兒園爲「省經費」已被刪除,經還原後,只看到2022年4月18日33秒的監視器出現幼師拍打兒童頭部的畫面,其餘均無體罰情形;加上幼童偵查時對體罰情形說法反覆,其他到庭幼童、家屬,均證稱老師不會打人,無法以此作爲幼童被體罰的證據。
檢警另查出,家長指控彭姓園長等人餵食幼童含有毒物的彩虹色藥劑,但幼童說法反覆,加上檢方採證幼童毛髮未檢出巴比妥等毒物反應,而原先送驗的多家醫院也證稱檢測結果應爲「陰性未檢出」,檢方也查無管制藥物來源,認定無法證明彭姓園長等人餵食幼童毒物、管制藥物。近日對8名家長聲請再議兩部分,均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但可聲請再議。
由家長組成的「受害者聯盟」委任律師王妙華指出,對不起訴處分結果感到失望,「就是希望案件能夠起訴才聲請再議」,但因近期才收到處分書,仍在討論是否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