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毒品筆錄多蓋自己職名單 八里分駐所長遭檢舉調職送辦
新北市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李姓所長,日前執行擴大臨檢時查獲一起毒品案,事後因在筆錄上加蓋自己職名章,被人檢舉僞造文書;蘆洲分局調查,李帶班查獲案件本就可敘獎,是否構成僞造文書函送檢方偵辦,考量他領導統御正當性,已改調非主管職。
據瞭解,李姓前所長(33歲)警大84期畢業,先後於蘆洲警分局行政組、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長、瑞芳分局平溪分駐所服務,去年9月12日調任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所長。李員因個性較衝動,且不善溝通與所內同仁相處不睦,所內警員多有微詞。
今年3月21日晚間,八里分駐所與龍源派出所聯合執行擴大臨檢,李姓所長帶班查獲胡姓嫌犯毒品案,此案中李員有實際出力符合敘獎要件,但蘆洲分局在檢視其申報獎勵所提供的附件筆錄時,卻發現筆錄上詢問人兼記錄人核章,與偵查隊移送卷宗歸檔附件不同。
蘆洲分局啓動調查,確認該筆錄爲黃姓警員製作,李員於審覈獎勵案件時於該筆錄核章處蓋自己職名章,將李員函送法辦。另外蘆洲分局考量李員自調派八里分駐所後,不善內部溝通,與所屬同仁相處不睦,申報個人獎勵程序也欠妥,無領導統御正當性,5月29日將李員調整爲非主管職務,核予申誡一次處分。該所所長職務將由巡官林裕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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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李姓所長被拔官送辦。圖/聯合報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