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當街曬600萬鈔票!臺南男不爽領貨要對身分...超商撒錢挨罰

▲臺南李姓男子街頭曬600萬現金,引起路人圍觀,在警方介入勸說下,他才收回現金。(圖/翻攝臉書/永康大小事,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3月間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名李姓男子拿600萬元現鈔,以「怕錢發黴」爲由,把鈔票放在人行道上曬太陽,引起衆人圍觀,網友發現,李男還曾大鬧煎餃攤販被罰款8千元,而他後來前往超商領包裹時,不滿店員要覈對證件,又在店內丟撒6千元現鈔及大聲嚷嚷,造成其他顧客受莫名驚嚇,臺南法院以違反社維法罰他6千元。

今年3月間有網友在永康大小事臉書社團中,分享臺南永康市場旁人行道上出現600萬真鈔的奇聞,整整六大疊丟在地上,路過民衆紛紛多看兩眼,不過大家都不敢撿,最後有人報警處理。丟錢在路邊的李男看到警察出現竟稱「錢放家裡太久發黴、拿出來曬曬太陽」。員警怕出事一番苦勸後,他才把錢存回銀行。網友質疑該名李姓男子將成捆的千元鈔票堆放在人行道上,數目看起來並不小,這種行爲相當怪異,讓人不曉得目的究竟是什麼。

不少當地人看見後,傻眼留言直呼,「怎麼了都不要了嗎」、「有錢就是任性,錢太重放地上」、[臺灣錢淹腳目,怎麼了嗎。」此外,也有人出言補充:「24日到銀行領錢時,正好看到該名男子在提領600萬元現金,甚至因此跟銀行行員起衝突,還驚動警方到場,當時「以爲他在開玩笑…他真的有六百萬。」

事後這名男子被網友發現,原來他就是過去到某煎餃攤位鬧場的李男。當時他在攤位購買10顆煎餃,發現其中1顆焦掉後,即返回大鬧攤販,儘管攤商願意退款,他仍舊不願罷休,連日前往鬧場。最終他也被臺南地院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8000元。

未料李男又被控多前往超商,因細故在店內大聲嚷嚷,造成其他顧客受驚嚇,超商店員指控李男於3月31日晚間8時46分許第3次前往超商地領取包裹時,因不滿超商店員要求覈對證件,竟將新臺幣6000元丟撒於超商內,經員警到場處理,認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安寧秩序規定之情形。

店員警訊中證稱:「第三次進來的時候,問我店長在嗎?我告訴他『店長不在』,他就一直重複他家地址及強調地址在隔壁,他認爲我們不相信他,我告訴他包裹不需付費,但要看證件,他就突然生氣把錢灑在店內,當時現場大約3至4名,客人感覺有點驚嚇,覺得莫名其妙,他又大聲嚷嚷,不知所云」。

李男於警方詢問其脫序行爲時,李男稱:「不記得、沒有印象」,對於爲何要將6千元現鈔撒在超商,李男則回稱他是要買手機匯款,但對方不協助他。警方以李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送辦。

臺南地院新市簡易庭法官對照監視器畫面,與被移送人遭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事實相符,有關係人之調查筆錄、2025年3月31日監視器畫面截圖等件附卷可佐證認定。法官指李男因細故,竟多次進出超商,並於店內丟撒數張紙鈔及大聲嚷嚷,造成現場其他顧客深感莫名及受驚嚇,除擾亂公衆得出入之被害超商營業場所之安寧、秩序,亦令在場店員、顧客等人恐懼不安,而有藉端滋事之事實無誤。核被告所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規定,裁罰6千元之罰鍰,以資懲儆。

據瞭解,李男系永康地區知名人物,不僅民衆不想招惹他,連警方對處理他的事也特別小心謹慎,以免替自己招來不必要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