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突認「私人照片」 嗆真的又怎樣?徐巧芯PO一圖: BJ4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本報資料照片)

媒體人謝寒冰日前爆料,聯電創辦人曹興誠疑有大陸小三,更曝光一連串照片。曹興誠19日發文怒嗆「真的又怎樣?你是誰?你有什麼身分資格任意散佈我的隱私?」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則在臉書貼一張圖語帶玄機表示,BJ4,是又怎樣。

徐巧芯19日在臉書粉專貼一張劇照表示,BJ4,是又怎樣。該劇照上頭寫着,「糟了,又站出來了,又站回去了」。

網友紛紛表示,「所以現在又不告了?來亂的」、「完了!原本說是AI,後來改口,說是『他的私人照片』!證實這些照片是真的。其他側翼翻車了」、「笑死,發文落落長。套一句堅哥的話:你說你自己就好了,不要扯別人」。

還有網友表示,「你要那些幫你護航的側翼面子放哪邊」、「馬上認了,昨天還說是AI⋯⋯有考慮過AI的感受嗎?」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