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女友情變 臺中大甲男持40公分開山刀騎車揮舞
臺中市大甲區1名葉姓男子因被女友情變,憤而於騎乘機車時,持1把約40至50公分開山刀亂揮,讓附近居民嚇到報警。警方詢後將葉嫌依《刑法》恐嚇公衆罪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民衆提供)
警方查獲1把約40至50公分長刀。(民衆提供)
臺中市驚傳揮刀男出沒,位於大甲區蔣公路夜市與順天路口19日晚間1名葉姓男子因遭女友情變,憤而騎乘機車時,持1把約40至50公分開山刀亂揮,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詢後將葉嫌依《刑法》恐嚇公衆罪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甲警分局表示,大甲區順天路與蔣公路口19日晚間9時許,有民衆報案稱,1名男子騎乘改裝機車來回狂飆,手中竟還揮舞長刀,嚇得他們心驚膽顫,緊急撥打110報案。
大甲警分局說,接獲民衆報案後,迅速通報線上各警網到場圍捕,男子卻已逃之夭夭,警方後續不敢大意,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沿路調閱監視器追查犯嫌去向,經鎖定犯嫌使用機車特徵後,再根據所獲影像分析人員身分,確認葉姓男子涉有重嫌,專案小組火速前往男子躲藏處所查緝,成功將葉嫌逮獲,並查扣作案長刀一把。
大甲警分局說明,葉嫌到案後坦承因遭女友情變刺激,心生不滿才騎車持刀在大甲街頭狂飆發泄情緒,卻不知此舉已觸犯法律底線,警方詢後將葉嫌依《刑法》恐嚇公衆罪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甲警分局呼籲,無故於公衆場所持械恫嚇不僅製造社會恐慌,更已觸法,提醒民衆切勿因一時情緒或感情糾葛而有不理智的行爲,同時籲請民衆發揮「守望相助」精神,發現可疑情況,請立即通報警方處置,共同守護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