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反課綱」戀上國中女 拍性愛片又嘿咻慘了

參加「反課綱」抗議卻戀上國中少女,拍性愛影片又嘿咻,法官判囚3年。(圖:shutterstock/達志)

2015年當時就讀大學的江姓男子參加反高中課綱微調運動,認識當時就國中的女生,他與少女發生性行爲又拍攝少女性愛影片,臺北地院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刑1年6月,對於未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合併執行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7月間江男因參加反高中課綱微調運動(下稱反課綱運動),結識當時爲國中三年級學生之未成年人少女,隔月發展爲類似情侶之交往關係,他在住處與少女 擁抱、親吻後,將少女全身衣物褪去,表示想要拍少女的照片並作爲紀念,以手機拍攝包含少女 胸部、下體之全身照等數位照片數張,以此方式拍攝少年性影像。

後來,江男教導少女 以手握住其男性生殖器並摩擦抽動之,並要求少女爲其口交,之後又利用機會,與少女多次發生性行爲。

北院審酌江男與少女當時爲類似情侶交往關係,竟爲滿足個人性欲對少女拍攝性影像及性交之行爲,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依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刑1年6月,對於未16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合併執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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