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探索在境外發行中國綠色主權債券

爲探索在境外發行綠色主權債券,財政部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綠色主權債券框架》(下稱《框架》),並於2月20日對外發布。

近五年來,中央財政每年投入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資金約5000億元到6500億元。財政部表示,未來將以《框架》爲基礎在境外發行中國綠色主權債券,豐富國際市場高質量綠色債券品種,吸引國際資金支持國內綠色低碳發展,助力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持續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據悉,《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將遵守四個核心要素,即募集資金用途、項目評估及篩選、募集資金管理和信息披露。

比如,《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將全部用於中央財政預算中合格綠色支出並有助於實現以下環境目標:氣候變化減緩、氣候變化適應、自然資源保護、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項目評估及篩選流程將確保《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的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符合上述“募集資金用途”定義的綠色支出的融資和/或再融資。財政部負責項目評估及篩選,將定期進行評估,遴選綠色支出清單。在此基礎上,財政部將根據國家的環境政策、需求及《框架》,確定募集資金投向。

根據財政部安排,募集資金將分配至中央財政預算支出中的綠色領域,直到募集資金完全分配至相應的綠色支出。任何尚未被分配至綠色支出的募集資金將先按照財政部庫款統籌使用。未分配資金不會分配給任何與化石燃料有關的資產或高污染、高能耗的資產或項目。

此外,財政部將在綠色主權債券存續期內,每年就《框架》下發行的綠色主權債券發佈年度綠色主權債券信息披露,直至募集資金全部投放完畢,並在發生重大事項時及時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