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論文門」案! 彭文正律師張靜罵法官「混蛋」 判罰這金額

彭文正律師張靜。(中時資料照)

蔡英文前總統「論文門」案,媒體人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因2022年在法庭拍桌罵法官張詠惠後來接受媒體採訪又稱「混蛋」,臺灣高等法院認定,張靜的言語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駁回上訴,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確定。

張靜是彭文正之訴訟代理人,2022年11月30日下午在北院第23法庭進行審理時,因不滿法官張詠惠對言詞辯論之指揮及於審理後諭知言詞辯論終結,於同日16時58分許,法官尚未退庭時,當場拍打訴訟代理人席位桌面。

張靜稱:「哪有這種混蛋的法官」;續於法庭內、該院2樓法庭走廊、該院1樓法警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接續稱:「混蛋簡直是」、「司法墮落」、「簡直是混蛋的法官,無恥,法官都這麼無恥」、「哪有這種無恥的法官,不要臉的法官」、「混蛋」、「混蛋,我只能說,這種法官,完全違反言詞審理主義、公開審理主義、直接審理主義,三大主義都被她弄髒了,混蛋」等語。

張靜坦承有說這些話,惟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犯行,辯稱「當天我沒有提到張詠惠三個字,我所斥責罵的都是法官的行爲,不是個人的行爲」。高院合議庭審理後,確認他所罵之對象爲張詠惠法官,貶抑性言詞,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經權衡該言論足以達到貶張詠惠社會評價之意,且無益於公共事務思辯,足認於本案之情形,告訴人之名譽權應優先於表意人之言論自由而受保障,是被告所爲構成公然侮辱罪。高院駁回張靜上訴,審酌他爲執業律師,竟於擔任訴訟代理人時以言詞辱罵法官,顯不尊重他人名譽等一切情狀,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