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秋明認「有點隱居」!黃國昌批搞不清狀況 再藉其口打臉賴清德

▲黃國昌9日立法院質詢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日前在第3場「團結十講」上表示,自己當立委12年,沒看過立法院通過一個法律被判違憲,但大法官兼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今(9日)在立法院答詢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時,指出《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在字面上沒有違憲,讓黃直言,這條文是在2008年賴當立委時修的,結果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卻臉皮很厚指責現在全體國會議員。另外,對於蔡秋明也說立委修法提高老農津貼並無違憲,黃說,那就很奇怪,因爲蔡在回覆的問卷上附和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法。

立法院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上午針對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的資格進行審查,下午則針對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黃國昌質詢時表示,民衆黨團的標準在上次同意權行使過程中已經表明非常清楚,是有無勇氣對抗當權者,扮演憲法守護者角色、維護我國民主憲政、貫徹我國人權保障。

由於民衆黨團昨表示已收到向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回覆的問卷,黃國昌詢問,都是你自己寫的?蔡秋明說,他也有跟同事請教。但黃國昌迴應,他非常詫異,因爲比對後,蔡秋明針對很多問題回答,基本上跟當權民進黨政府官方聲明大同小異。

黃國昌追問蔡秋明是否認爲政府有必要痛加檢討司法改革?蔡回答「我覺得有必要檢討」。黃國昌表示,司法預算自2017年216億元,不斷上升到今年288億元,結果人民對司法滿意度持續探底,他肯定蔡說要痛加檢討,但他看不到任何決心。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黃國昌也就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涉富商逃漏稅關說案,詢問蔡秋明是否認爲邱該負法律責任?蔡迴應,這件事他只從媒體知道。黃國昌追問,當過法務部長的人可以做這種事?還是之前老長官不方便講?做這種事的人應不應該負法律責任?蔡說,法律責任他不敢說,要看實際狀況。黃表示,邱找桃檢前檢察長彭坤業關說司法,叫彭幫富商辦認罪協商,彭回去就下條子給承辦檢察官,這是客觀事實,這高檢署調查報告都出來。蔡表示,他沒有看過這份報告。黃直言,「你連這件事表示立場的勇氣都沒有,這樣人民要如何期待你抗拒政治壓力,做好司法獨立審判?」

對於有關香港《逃犯條例》修法,蔡秋明曾表示樂見其成,但他當時確實不瞭解香港政治情勢,「公佈(逃犯條例)是公佈」,但因爲之前沒有跟香港進行司法互助經驗;不過黃國昌說,沒經驗不是重點,法務部國兩司一直到2019年5月仍發新聞稿說樂見跟香港合作,但6月時任總統蔡英文發文譴責,賴清德痛批,結果馬上轉向,法務部國兩司6月14日發聲明譴責,態度大轉彎。

黃國昌還詢問蔡秋明,立委修法提高老農津貼有無違憲?立委修法增加對於原住民禁伐補償金額從每公頃3萬提高到5萬有無違憲?蔡回覆,沒有違憲。黃國昌說,那就很奇怪,因爲蔡在回覆的問卷上附和卓榮泰說法,說法律案增加政府支出違憲,「你還記得你寫的答案嗎?」他看了非常驚訝,怎麼跟卓榮泰聲明長87%像;黃向蔡說,記得你今天的答案,回去再好好看看給予民衆黨團的回覆,怎麼跟今天的答覆差那麼多。

對於賴清德在「團結十講」上表示,自己當立委12年,沒看過立院通過一個法律被判違憲,痛批是在臺灣史無前例,黃國昌詢問蔡秋明是否贊成此說法?但蔡說自己不是聽得很清楚。黃又說,還是你過着隱居生活,外面事情你不知道?蔡迴應,是有點這樣,這是賴清德自己的觀察,他沒有辦法表示贊成。

接着,黃國昌問,《立院職權行使法》15條之2有無違憲?蔡秋明指出,這條文文字比較微妙,跟憲法規定有一點解讀有問題,因爲從憲法角度上是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字面上看起來沒有違憲。黃國昌表示,但這條文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而這條文是在2008年賴清德當立委時修的;一個總統忘了自己當立委時修過什麼法,結果自己修的法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卻臉皮很厚,指責現在全體國會議員修法被宣告違憲。

不僅如此,黃國昌也提到,《通訊監察法》規定,通訊監察書在偵查中由檢察官依照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審判中由法官依職權核發,這有無違憲?蔡秋明表示,現在被認爲違憲,實際修法日期他沒有印象。黃說,當初立這法的是賴清德,賴當時說檢察官可以發監聽票,然2007年大法官釋字631號宣告違憲,賴清德打臉自己嗎?

最後,黃國昌詢問,檢察官傳喚證人作證,可以當場要求證人交出手機?查看手機內容嗎?這是刑事基本人權。蔡秋明說,證人就比較不適宜。黃表示,這本質上就是搜索,人民爲什麼對司法沒信任,今天檢察官辦案,有告訴證人你有權拒絕嗎?「我不知道你會不會通過」,如果通過請回去瞭解,這是刑事基本人權,「不要像你今天回答的問題一樣,讓人感覺搞不清楚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