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減半 2026消滅垃圾山難達標
據環境部「全國裸露堆置垃圾處理情形」統計,22縣市以新竹縣16萬5773.8公噸最多。圖爲新豐鄉新豐掩埋場兩年前因天氣炎熱發生沼氣自燃,現場濃煙直上雲霄。(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推動「多元化垃圾處理計劃」多年,今年編列12.1億元協助地方整改焚化爐、整頓垃圾掩埋場,但環境部以新版《財劃法》通過,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增加爲由,減列明年補助經費至5.5億元,大減6.6億元。立委認爲各地方垃圾處理量能有限,屆時環境部長彭啓明喊出2026年底前解決垃圾山恐難達標,呼籲中央與地方共同研商解決,不要打政治口水戰。
「多元化垃圾處理計劃」用於補助地方政府整改老舊焚化爐、整頓及改善垃圾掩埋場、處理廚餘及巨大垃圾、機具汰換、改善清潔隊環境等,2023至2025年每年均編列10億元以上經費,環境部預算書卻顯示,明年度僅編列5.5億元,相較今年大減6.6億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長蔡蓬培解釋,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處理垃圾屬於地方事務,因過去地方政府資源有限,中央編列經費協助,隨着新版《財劃法》通過,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增加,故將明年度「多元化垃圾處理計劃」預算調整至5.5億元,但仍可因應地方整改老舊焚化爐及垃圾掩埋場需求。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說,以目前垃圾處理量能來看,要達成2026年底前解決垃圾山的目標相當困難,政府若不積極設法源頭減量,垃圾山只會越堆越高,中央與地方政府要共同研商,不要互踢皮球打政治口水戰。
前臺北市環保局長、臺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強調,垃圾問題需中央、地方協力才能解決,現在垃圾處理經費減少一半,應儘早向各地方環保單位說明,以利後續向縣市主計單位爭取編列預算,避免垃圾處理捉襟見肘。
他指出,儘管新版財劃法通過,環境部仍應處理垃圾問題,相關預算應優先補助地方政府去化垃圾,而不是補助打包,否則難以解決垃圾山問題。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爲,垃圾清除處理成本依《廢清法》應由地方政府隨水或隨袋徵收的垃圾費支應,但不少地方政府多年來很少、甚至不曾調整金額,導致需仰賴中央補助,垃圾處理本屬地方政府權責,如今補助減少,應自行負責。
但謝也表示,各地方裸露垃圾量至今仍累積70.5萬公噸,要如期在2026年解決恐有問題,環境部不應加強垃圾末端處理,而是着重推動源頭減量、強化垃圾分類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