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賠! 乾哥、乾妹律師指校園割頸被害家屬有房、退休有勞保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案,今傳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林女聲請郭「作證」,郭拒絕,高院定11月11日言詞辯論,預計當天辯論終結。今在法庭上,郭與林女未發言,都由律師代爲陳述意見。楊姓死者的父親表示,在民事訴訟期間,律師竟說他有工作、有不動產,退休後還有勞保可以領,不需要兇手賠償,令人憤慨。
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郭與郭父、林女與雙親須賠償楊家9百多萬元。
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審被依殺人罪各判9年、8年徒刑,檢方上訴,被害家屬希望法官判兇手30年徒刑。但二審審判長謝靜慧,是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前任廳長,過去主張「少年保護優先原則」,楊父擔心加害人到了二審會「減刑」、「輕判」。
本案源於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時許,林女至鄰班找熟識的女同學聊天,楊姓男學生質疑「妳又不是我們班的,怎麼可以進來?」要求離去,林女氣甩教室門離開後,要求同校郭姓「乾哥」幫忙出氣。郭氣沖沖到楊的班上,雙方口角後,郭持預藏彈簧刀猛刺楊的頸部、胸口多刀,楊大量失血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經葉克膜急救,隔天仍不治。
郭與林女遭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檢警查出郭姓少年在案發前剛離開少觀所,平時與林女混跡宮廟,自稱與天道盟、華山會熟識,在校內行徑囂張。少年法庭調查近3個月後,將兩人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辦27天,去年5月9日依殺人罪嫌起訴兩人。
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認爲兩少年適用刑法減刑,加上兩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的過錯、不當言行」,有必要藉由較長期機構矯正處遇方式加強、調整兩人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偏差觀念與行爲,分別判刑9、8年。
楊爸爸去年12月3日走上街頭,批評新北地院判決書裡處處透露對兇手「乾哥」、「乾妹」的憐憫之心,卻漠視被害家屬感受,孩子慘死,公平正義何在?
新北校園割頸案發生後,校內設追思小站,學生摺紙鶴、寫小卡悼念受害同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