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負責人強抱學生、露下體 遭公佈姓名「終身不得任教」

北市一間私立補習班爆出負責人性騷擾學生的事件。(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文山區一名私立補習班負責人陳正育,於今年4、5月與學生單獨相處時,趁學生防備不及之際,親吻學生嘴、摸學生臀部、強抱學生、露生殖器等不當行爲。北市社會局依法公佈姓名,教育局16日則迴應,處分陳男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人員,其補習班也廢止立案。

社會局表示,陳男利用職務之便,於2025年4月至5月間於補習班內與學生獨處及學生防備不及之際,親吻學生嘴、摸學生臀部、強抱學生、露生殖器等不當行爲,以滿足私慾,此舉侵犯兒少身體自主權及隱私椎。

社會局指出,陳男行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爲不正當之行爲」規定,依同法第97條規定公佈其姓名,將持續追蹤刑事審理結果。

教育局表示,經查陳男爲補習班負責人,該員核有情節重大性騷擾,屬補教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規定情事,業經教育局2025年9月10日處分陳男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人員,且因其爲補習班負責人,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6條規定,同日處以該補習班廢止立案處分,並已同步轉知本市各級學校。

教育局重申,對於補習班涉及性別事件,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從重從嚴處分,並持續落實不適任人員查覈機制,也呼籲中央修訂相關法規,建構更完善的安全防護網。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負責人迴應,認爲該事件是誤會,且只有學生說法,並稱學生家長要告他,自己卻不瞭解申訴管道。他強調,平常和學生相處方式比較嚴厲,但學生「很敢講」,也會和他開黃腔,對學生逐漸嚴厲,教育局就有派人瞭解狀況。至於補習班,他稱本來就打算收掉,因此停業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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