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催找工作…臺南家暴兒「狠刺4刀」殺父 法院晚間裁定羈押

臺南49歲趙姓男子疑不滿76歲父親逼他找工作,昨下午涉持水果刀刺殺胸、肚部共4刀後,打電話自首,警方據報後通報119,趙父當場死亡,警詢時,他對衝動失手殺了父親深感後悔,今下午被依涉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檢方復訊後聲押禁見,臺南地院晚間召開庭後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臺南地院指出,趙男坦承犯行,並有羈押聲請書所載證據可佐,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且趙男所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高度可能,依其家庭狀況,面臨重罪訴追,其逃亡避責之疑慮無法完全排除,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臺南地院審酌,趙男所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對於被害法益侵害程度至爲嚴重,且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及權衡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認對趙男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必要。惟依卷內事證,尚無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趙男經警詢後,下午被依涉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復訊後,認他涉犯殺人重罪,晚間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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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男今下午被依涉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復訊後認他涉犯殺人重罪聲押禁見,臺南地院開庭後裁定羈押,但未禁見。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