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亂爆料有小三!縱火燒死同事 拉住門不給逃...判刑15年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彰化一起縱火殺人案,菲律賓籍移工尼克不滿同鄉葛雷恩在網路胡亂爆料,指他在臺灣另結新歡,半夜竟持汽油縱火殺人,一審遭判處15年刑期。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尼克是預謀性犯案,手段殘忍,於死者逃命時,還持鐮刀追砍,原審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其中恐嚇罪6月刑期未上訴,已確定。

菲律賓籍移工尼克(32歲)與被害人葛雷恩及其他兩名室友同爲某紡織廠的菲籍移工,並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尼克因爲懷疑葛雷恩向他已分居的妻子,爆料他在臺有女友,導致婚姻破裂,因而懷恨在心。

▲彰化菲籍移工放火燒宿舍砍殺同鄉,二審維持15年刑期。(圖/ETtoday資料照)

2023年11月18日至22日期間,尼克先購買汽油、瓦斯噴燈及鐮刀等工具藏放於宿舍,並在11月23日凌晨0時6分,趁葛雷恩與另一名室友熟睡時,潛入宿舍內潑灑汽油後點火。更殘忍的是,尼克還從外拉住房門阻止兩人逃生,甚至在葛雷恩試圖衝出時,持鐮刀猛砍其頭頸,逼他退回火場,隨後又二次潑油助長火勢。

葛雷恩雖最終逃出,但全身90%以上三度燒燙傷,合併頭部、胸背多處刀傷及骨折,經搶救仍於12月16日因器官衰竭死亡;另一名室友則雙手、雙腳8%燒傷,幸運生還。

大火延燒後,尼克又闖入另一房內,對熟睡中的室友潑灑易燃液體,導致對方驚醒後極度恐懼。所幸消防隊及時趕到撲滅火勢,但宿舍牆面、冷氣及個人物品全被燒燬,損失慘重。尼克犯案後也因60%燒傷送醫,意識清醒後坦承罪行。

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放火及恐嚇等罪嫌起訴,人則羈押進看守所,案件交由國民法官審理。彰化地院國民法庭當時以,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扣案鐮刀1把沒收;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臺中高分院認爲,尼克手段殘忍,原審並無不當。(圖/ETtoday資料照)

案件上訴到臺中高分院後,二審審酌尼克是因爲葛雷恩造謠,導致婚姻破裂之犯罪動機,又尼克於葛雷恩逃命時,仍持鐮刀揮砍,有殺人直接故意,也對於火勢可能造成人員死亡能預見。

高分院考量,尼克爲預謀性犯案,又在多人居住宿舍引燃大火,手段殘忍,且具有高度危險性,造成死者家屬極大痛苦、傷者也有相當程度傷害,至今未達成和解,原審處15年刑期並無不當,應予駁回,仍可上訴第三審,恐嚇危安罪未上訴,已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