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員警陪同室友拿東西 基隆69歲婦失控辱罵襲警下體

基隆一名69歲楊姓婦人,去年11月因不滿員警陪同室友返家取物,竟當場辱罵員警「你們兩人要相X」、「你的懶X賣尬伊相X」等不堪入耳之言語,甚至趁其不備伸手觸碰員警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一名69歲楊姓婦人,去年11月因不滿員警陪同室友返家取物,竟當場辱罵員警「你們兩人要相X」、「你的懶X賣尬伊相X」等不堪入耳之言語,甚至趁其不備伸手觸碰員警下體,讓員警當場傻眼,直呼「噁心」。基隆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楊婦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婦去年11月17日上午10時許,在基隆住處門口,見到員警陪同室友吳女返家取物,竟情緒失控,當場飆罵員警「X你娘」、「懶X賣尬伊相X」等涉及性暗示的侮辱性言詞,甚至趁員警不及防備時,突然伸手觸碰其下體,讓員警感到極度不適,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楊婦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員警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她高職肄業、曾從事舞廳會計、現無業且「家中僅剩一人」等狀況,認定她缺乏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造成員警心理不適,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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