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眼部整型後「像麪包人」 妹子上網罵醫師無良挨告不起訴
林姓女子認爲王姓醫師對她做眼部整型手術失敗,上網指王男是「無良的醫師」,被王男提告誹謗及求償100萬元,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是可受公評之事,駁回王姓醫師請求。(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林姓女子在2021年間到高雄某整型診所,接受王姓醫師爲她施行眼袋及蘋果肌補脂手術,林女不滿意手術造成左眼下眼瞼外翻、臥蠶變小,左右眼臥蠶大小不一等情況,以化名在醫美社羣網站上指王男是「無良的醫師」、「不推薦」、「要用信譽賠償」等語,王姓醫師怒告林女誹謗及求償100萬元,檢方認定林女所言是可受公評之事,予以不起訴處分,臺南地院也駁回王姓醫師的求償。
王姓醫師提告指出,林女在臉書的醫美社團、診所粉絲團中留言「手術後9個月左眼眼瞼下部有外翻現象」、「無良的醫師」、「不推薦哦,補完像麪包超人」、「諮詢的時候確實是蠻細心的,術後都是草草結束」等語。
他指出,林女的留言內容與事實不符,會使閱覽者對他產生不良觀感,尤其是指他爲「無良的醫師」,涉及侵害他的名譽權,因此對林女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及民事請求100萬元損害賠償。
林女則反駁,她從臺南到高雄請王姓醫師爲她進行「眼袋及蘋果肌補脂手術」,結果術後造成左眼下眼瞼外翻、臥蠶變小,左右眼臥蠶大小不一,王醫師推說術後6個月至2年爲恢復期;她於1年多後回診時,見恢復情況不理想,王醫師又稱是她的體質問題,建議她再自費施打肉毒及玻尿酸,她有自費施打肉毒一次也不理想,除此之外,王醫師沒有其他補救行爲,且將全部責任推給她。
林女又稱,她是看到王醫師所屬整型診所的諮詢師在社羣網站做行銷廣告,有錯誤資訊的推薦文,她是手術失敗的受害人,不希望其他人受騙,遂在廣告下方留言,表達她的意見,欲將其親身經驗分享給其他人蔘考,沒有故意誹謗王醫師之意。
法官審理後認爲,王姓醫師提供的醫美療程應屬可受公評之事,林女的文章及留言是她的親身經歷,陳述她接受眼部手術之緣由、雙方在手術前諮詢內容、術後恢復情形,及她個人意見表達,依其發文整體脈絡來看,難認定具有不法性,與民法侵權行爲構成要件不符,王姓醫師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