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球證收購會員上午再抗議 中科:必要時執行公權力確保建廠

中科管理局已取得擴建二期計劃用地89.75公頃(包含興農球場68公頃),興農公司亦已公告明天將結束營運,但仍有不同意興農解決方案的會員約2百人上午集結興農球場再轉赴中科抗議,要求必須予以公平補償。會員上午8時50分開車到球場集結,先鳴汽車喇叭1分鐘,在現場表達抗議至9時40分,接下來又轉赴中科抗議。

會員說,當初因爲高爾夫球場的成立,才能夠由農耕用地變成高價值的高爾夫球場用地,並因爲募集了會員,因此募集了資金,才能使高爾夫球場的開發完成。會員們交了球證的費用,成爲高爾夫球場的股東,雙方有了對等契約的關係。高爾夫球場依照球證契約⋯⋯保障了會員永久的使用高爾夫球場的權利,這個權利是永久打高爾夫球的權利。

他們認爲興農不可以單方面撕毀了契約的關係,應給予同等27洞的高爾夫球場擊球權利,或補償每位會員320萬元。

中科上午說,球證補償在法律上屬於興農公司與會員之間的私權契約關係,且會員亦已委託律師對興農提起民事訴訟,補償金額多少纔算合理,呼籲雙方理性並尊重法院的裁決。

中科說,中科前在與興農協議價購土地的過程中,已盡最大努力替會員爭取權益,興農公司也同意成立信託基金專戶,專款專用於球證補償費用。興農公司3月20日提出的補償方案,經與會員三度會商,目前獲知約有1千位會員(約佔會員數60)同意興農公司所提方案,唯尚有部分會員仍不滿意,訴請法院裁決,不失爲最後的解決之道。中科會配合法院,提供必要的資料,協助法院審理。既已進入法律訴訟程序,訴訟期間會員再進行任何抗爭,已無實質上的意義,應該尊重法院裁決。

中科重申,擴建二期將依據計劃期程,進行相關後續作業,必要時將執行公權力,讓廠商順利建廠,以確保國家重大經濟建設順利進行,維持臺灣科技產業優勢。

興農公司委任律師陳益軒說,不滿球證收購條件的會員既已提出訴訟,最後就由司法做公平判斷。

不同意興農解決方案的會員上午再赴中科管理局抗議,表達訴求。圖/民衆提供

不同意興農解決方案的會員上午赴興農球場抗議並留影紀念。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