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想與前夫複合 渣男倒吊狠虐她9月大女兒成腦傷
▲男子狠虐女友9月大女兒,害她嚴重腦傷。上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市毒販王䧲昉不滿女友打算與前夫複合,又想要拿掉自己的骨肉,竟假意照顧,將女友9個月大的女兒帶出門,趁機搖晃、倒吊女嬰,導致女嬰腦部受傷,右半邊肢體偏癱、癲癇等後遺症。一二審均將王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但王男日前撤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原本從事販毒、酒店經紀的王男,2023年3、4月間,與沈姓女友交往同居。女友有個9月大的女兒,原本交由陳姓前夫照顧,但因前夫無力照顧,女友遂將女兒帶來同居。當年6月間,女友將女兒帶回陳姓前夫家同住,萌生與前夫複合的想法,返回王男住處後,就開始與王男商談分手。
女友不僅想分手,還想拿掉肚子裡與王男的骨肉。多重打擊下,王男竟將怒氣發在女友的女兒身上。他假借要買飯等理由,將女嬰帶出門,製造獨處機會,趁着搭乘電梯時,竟劇烈搖晃女嬰頭、頸部、倒吊女嬰身體或翻轉至與地面平行、徒手或持奶嘴毆擊、按壓、指戳、頭槌、下巴磨蹭女嬰頭、臉、腹或背部,及以手指塞嘴或拉扯頭髮等方式,重傷害並凌虐女嬰。
女嬰遭虐後,出現嗜睡、嘔吐等狀況,但王男不罷手,持續凌虐3日後,女嬰陷入昏迷。女友發現後,緊急將女嬰送醫,醫師緊急進行開顱與血塊清除手術,但女嬰仍有右側肢體無力、左側眼瞼下垂、左側大腦腦波異常的腦傷後遺症,最後右側肢體偏癱,及須長期服用藥物治療癲癇。
醫院通報虐童,檢警單位調查後,對王男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透過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在電梯內的惡行,檢方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對王男提起公訴。一二審法院均將王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但王男日前撤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