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撐傘原地淋雨1.5小時太怪 警一查直接送他1年牢飯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遊姓男子被指控在去年12月間擔任詐騙集團的監控手,負責監督車手面交取款,結果因爲他在大雨中「沒撐傘淋雨長達1個半小時」,原本埋伏在現場準備逮車手的警員越看越覺得奇怪,於是上前盤查,這纔將他逮住。雖然遊男矢口否認涉詐,但新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爲此案犯罪事證明確,最終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
▲遊男沒撐傘淋了1個半小時的雨,警員直覺太奇怪,上前一查才發現他也是詐團成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遊男去年12月間加入某詐團,負責監控車手取款;該詐團成員在同年同月間先是以投資股票可獲利等話術,誘使受害者拿出220萬元投資款,接着派遣江姓車手和遊男前往約定地點向受害者收錢,不過,由於受害者早已發現異狀,所以兩人一現身,就被埋伏警員當場逮捕。
遊男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矢口否認,他辯稱,當時只是因爲心情不好,纔會在附近徘徊,而手機之所以會自動重置,是因爲當機了。
不過,參與此案行動的警員證稱,事發當日抵達現場時,就發現遊男也在,而且一直盯着面交地點看,更奇怪的是,當時雨大到需要撐傘,遊男卻沒有撐傘,後來另一組同事說逮到車手了,遊男竟立刻快步離開,他覺得不對勁便上前盤查,結果發現遊男的手機已經自動重置。
後來,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調查,發現遊男是搭乘計程車前往事發地點,並待了大約1個半小時,直到車手被警方查獲,他才意圖迅速離開現場。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遊男自稱住在宜蘭,卻無端跑到林口並「淋雨等候1個半小時」,被警員攔查後手機竟無端重置,他自己的說詞也有許多矛盾之處,從種種跡象看來,他顯然與詐團有犯意聯絡,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最終,新北地院法官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遊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