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驚覺「10年前早被離婚」人夫傻爆眼!女方搞神隱
大陸江西省豐城男子徐林近日補辦結婚證時,意外得知自己早在10年前已被辦理離婚。(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大陸江西省豐城男子徐林近日補辦結婚證時,意外得知自己早在10年前已被辦理離婚,事件引發關注。對此,當地民政局表示,需調取當年離婚登記檔案,經司法鑑定比對照片是否爲本人,才能確認真僞。律師指出,若涉僞造證件或再婚,將涉及僞造國家證件罪與重婚罪。徐林則可依法申訴,要求撤銷離婚登記。
《今晚報》報導,據徐林提供的聯繫方式,媒體致電其孫姓妻子的父親。對方僅表示,女兒幾年前確曾提過與徐林離婚,但其他細節並不知情,且多年來與徐林沒有往來。隨後,記者多次撥打孫女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豐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迴應,徐林需調取當年的離婚登記檔案,並通過司法鑑定機構,比對其中的男子照片是否爲本人。該人員強調,照片鑑定並非僅憑外貌判斷,而是必須出具正式的司法鑑定報告。徐林若取得鑑定結果,可憑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照片是否屬本人、證件真僞等問題。
該工作人員同時指出,早年間離婚登記尚未引入人臉識別,僅憑身份證和照片辦理;如今登記程序則需採集指紋並進行人臉比對,以避免冒名情況。針對相關法律爭議,天津匯偉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博表示,如果離婚證系一方違背另一方真實意願,以欺騙方式獲取,而未涉及僞造身份證等嚴重違法行爲,通常不會直接構成犯罪。
不過,律師說明,若孫女在2015年6月辦理離婚時,僞造了徐林的身份證等國家證件,則可能涉嫌僞造國家證件罪。此外,如果女方在騙取離婚證後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可能構成重婚罪。
至於徐林的維權途徑,楊博建議,他可先向民政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離婚登記;若民政局拒絕,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判定是否撤銷登記。律師同時提醒,隨着技術手段提升,現行婚姻登記已大幅強化身份驗證程序,以避免類似爭議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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