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容器等3類廢棄物藏血光 埔里9/1起每週一集中回收護清潔隊

▲埔里鎮公所清潔隊員張育彰分享工作受傷流血經驗。(圖/埔里鎮公所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爲維護第一線清潔隊員工作安全,埔里鎮公所宣佈自9月1日起訂每週一爲「回收安全日」,呼籲鄉親儘量將易破損會造成人員割、刺傷風險的廢玻璃容器、廢日光燈管與燈泡及廢棄小型家電等3大類物品,裝入透明袋子、紙箱或原有燈管紙套,統一集中於週一垃圾清運日交付資源回收車人員,讓回收作業更安全順暢。

鎮公所指出,清潔隊承擔全鎮垃圾清運與資源回收重責,隊員風吹日曬雨淋都是日常,作業環境更暗藏危機:看似普通的袋子、箱子若混雜玻璃或燈管等易碎物品,除難以察覺,就算戴了手套,仍可能不慎遭碎片「暗算」,輕則流血、重則得送醫縫合,血淋淋的場景在其工作中經常上演,隊員張育彰的左手食指指結處日前即被劃傷,也有隊員手腕處受傷、整隻手臂鮮血淋漓。

鎮長廖志城提供鄉親簡單的回收小撇步:在回收廢玻璃容器時先將內容物清空並洗淨,使用可辨識內容物的透明袋子或紙箱集中,再單獨交付資源回收車,避免與其他回收物混在一起搬運時因碰撞碎裂,造成清潔隊員刺、割傷;含有汞等有害物質的廢日光燈管與燈泡在拆卸時,也應避免撞擊並妥善存放或置入原有保護紙套中,以免破裂、污染環境,也可能傷害清潔人員的眼睛與呼吸道;至於行動電話、電熱水瓶、電磁爐、掃地機器人、飲水機、吹風機、烤箱、電暖爐、收錄音機等廢棄小型家電,也應集中回收,避免金屬或破損零件傷人。

埔里清潔隊長陳俊宏強調,其他週三、五、日的垃圾清運日,原則還是會收取這3類物品,但特別提醒民衆遵守回收原則,若未單獨分開,或交付回收車時未使用可辨識的袋子或箱子,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廖志城表示,民衆主動將危險物品妥善分類包裝後回收,不僅環保,也能讓清潔隊員減少受傷風險,更是一種善行與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