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狼北捷猛捏熱褲妹蜜臀!落網態度囂狂...連代表處也放生他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5月6日18時42分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南所接獲捷運警察隊轉報:捷運忠孝敦化站月臺有外籍男子對本國女子襲臀,敦南所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查處,捷運警察與轄區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女性被害人(26歲)當時正下班在月臺等候捷運,18時30分在忠孝敦化捷運站月臺遭波蘭籍男子庫茲尼亞爾(KUZNIAR MAKUZNIAR MATEUSZ,以下簡稱庫男、38歲)徒手快速抓臀部2次,該男觸碰女子臀部後還用力捏了幾下,經捷運警察隊三分隊警員到場陪同報案人觀看監視器畫面後,被害人表示欲提出性騷擾告訴,遂通知敦南所員警到場協處。

▲波蘭籍男子特由斯因猥褻熱褲妹蜜臀遭警方逮捕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嫌移送。(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據瞭解,該名女子身穿緊身熱褲身材容貌姣好,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特由斯當時從車廂下車後正準備要出站,臨時看到女被害人姣好身材後,回頭專程去捏對方屁股,但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詢問庫男,他卻辯稱:車站人太多,他是不小心被擠,手纔會碰到女方屁股。

但女子堅持提告性騷擾及強制猥褻等罪嫌,大安警方依準現行犯身分將特由斯帶返所偵辦,警方指出,特由斯犯後態度相當惡劣,本來在捷運站時能以簡單英文說明,警方依規定通知外事警察派遣通譯人員到場,並通知波蘭駐臺代表處人員到場陪同,這時庫男又改稱:要找律師到場,並不斷藉故拖延偵訊過程。

警方6日晚間將他逮捕後,7日凌晨移送大安分局偵查隊製作移送書類,庫男犯後態度不佳,且否認施狼爪襲擊妙齡女上班族蜜臀,警方特別在移送書上註明:建請檢察官聲押。另外警方查出,庫男約在5日搭機飛抵臺灣、入境申請事由爲觀光,原本預計8日離開臺灣,但他涉犯強制猥褻罪嫌,7日晚間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檢察官裁定3萬元交保候傳。

庫男當時又藉故聲稱:錢包來臺在飯店遺失,無法辦理保釋,整個落網偵訊過程全然不配合臺灣檢警調查,甚至連波蘭代表處人員也認爲庫男不可理喻,先行離開北檢拘留室,讓他自己等候檢察官裁定降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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