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賓哥校園直播、偷感謝狀 中市府裁罰13萬 校長怒報警告竊盜
針對網紅魔術師可樂、賓賓哥擅自在校園直播,臺中市長盧秀燕答詢時也說,兩人不遵守法紀,可惡白目,臺中永不錄用。(馮惠宜攝)
臺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明事件後續發展。(馮惠宜攝)
臺中市某國中19日邀請魔術師王元照(可樂)到校講座,口出污穢言,其神秘嘉賓網紅「賓賓哥」(江建樺)擅自開啓直播,引發軒然大波,臺中市政府21日採取嚴厲行動,不僅公開駁斥網紅聲稱校方同意直播的說法,社會局更依《兒少法》重罰兩人共新臺幣23萬元。此外,校方也證實已對擅自拿走感謝狀的賓賓哥,提出刑事竊盜罪的告訴。
事發後,網紅「賓賓哥」數度直播聲稱在校園直播事先獲校方同意,甚至出示LINE截圖佐證,並秀出校方贈予的感謝狀;教育局長蔣偉民也澄清時間序,強調該截圖屬「不完整對話內容」及「錯誤訊息」。
蔣偉民指出,學校當初僅邀請王元照擔任講座講師,並未邀請賓賓哥。雖然在11月11日王元照曾初步詢問邀請神秘嘉賓和直播事宜,承辦人當時迴應「只要不拍到學生或特寫」初判可行。
但在11月13日,承辦人請示校長和主任後,已透過文字訊息明確回覆演講人,聲明「學校不能夠直播」。蔣偉民強調,應以最後的時序,即11月13日的最終答覆爲準,故賓賓哥於11月19日無視禁令擅自直播,是違規行爲。
而對於賓賓哥事後秀出校方感謝狀,聲稱獲得校方肯定一事,校方也嚴正澄清已對此提告。蔣偉民說明,該張感謝狀是當天應王元照要求,臨時爲神秘嘉賓製作的,但因爲發生了擅自直播、傷害學生隱私的事件,校方已決定收回,但賓賓哥卻趁人不注意時,將這張感謝狀拿走。
蔣偉文證實校長已於20日晚間11點多前往派出所報案,完成提告程序,認定此行爲涉及刑事竊盜罪。
針對兩位人士在校園中的不當言行與直播行爲,臺中市社會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重罰。社會局長廖靜芝指出,王元照在講座中有公開使用涉及性別的不當語言及互動。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而江建樺(賓賓哥)明知校方禁止,仍拍攝並上傳兒少影像,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處10萬元罰鍰。另因違反兒少法第69條(上傳相關影像)加罰3萬元罰鍰。賓賓哥總計被裁處新臺幣13萬元罰鍰。社會局並要求兩人限期移除內容、下架相關影片,以保護學童隱私。
市長盧秀燕也表示,兩位人士不遵守法紀,對學校和臺中市已造成傷害,臺中市政府是龐大組織,未來兩人「臺中永不錄用」,不會再邀請他們參加市府的任何活動。教育局長蔣偉民亦承諾,雖賓賓哥已道歉,但一切仍將依照相關法律程序走,保護學生的安全和肖像權,絕無妥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