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信神奇療效!高市查獲手鍊宣稱「治百病」恐延誤治療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名業者在網路平臺銷售「手鍊」,並誇稱具有「治療氣管、喉痛、偏頭痛、眼疾」及「預防癌症、改善心肺功能」等多項醫療效能,已明顯違反《藥事法》,可處新臺幣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名業者在網路平臺銷售「手鍊」,並誇稱具有「治療氣管、喉痛、偏頭痛、眼疾」及「預防癌症、改善心肺功能」等多項醫療效能,已明顯違反《藥事法》,可處新臺幣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名業者在網路平臺銷售「手鍊」,並誇稱具有「治療氣管、喉痛、偏頭痛、眼疾」及「預防癌症、改善心肺功能」等多項醫療效能,已明顯違反《藥事法》,可處新臺幣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隨着網路資訊快速傳播,不肖業者打着健康療效名義販售商品誤導消費者,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名業者在網路平臺銷售「手鍊」,並誇稱具有「治療氣管、喉痛、偏頭痛、眼疾」及「預防癌症、改善心肺功能」等多項醫療效能,已明顯違反《藥事法》,可處新臺幣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該手鍊爲一般商品,並非藥品或醫療器材,不得宣稱具備任何醫療效果。雖然一般商品廣告無須申請廣告許可,但根據《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藥物不得標示或宣傳療效,違者將依法開罰。
該案件顯示,有部分業者爲吸引目光,利用網購平臺、社羣媒體與短影音等管道,販售耳燭、貼布、手鍊等物品,並宣稱其具醫療功效,可能導致民衆誤信廣告而延誤就醫,危害健康。
衛生局強調,民衆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合格醫師診治,藥品使用則應諮詢藥師,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療效宣傳,並提醒大衆牢記正確用藥「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才能保障自身與家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