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100%臺灣製造 宏宇農產進越南貨改標示被抓包
宏宇公司生產製作果乾,標榜在地臺灣製造,曾獲農糧署推薦,卻被查獲使用越南進口貨改標示和包裝。(農糧署南區分署圖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標榜「100%在地臺灣製造」、「一番選」的宏宇農產生技公司,被控自越南進口芋頭條、地瓜等蔬果脆片,直接改包裝或改標示「產地:臺灣」對外販售,2023年被檢調查獲,涉賺取價差69萬元。負責人張宏宇犯後自白及繳回犯罪所得,臺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0月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70萬元,公司被依違反食品衛生法罰款30萬元。
檢方查出,宏宇公司自2018年1月起至2023年7月25日止,自越南進口芋頭條、波羅蜜、地瓜、紫地瓜、香蕉脆片等蔬果脆片,再於公司內,以不同比例混和臺灣製造秋葵、香菇、敏豆、胡蘿蔔、蘋果乾組成「綜合蔬果」、「綜合野菜脆片」及「綜合水果脆片」,分裝爲每包35、70、160克不等,或將進口果乾直接分裝成每包70公克後,裝入標示「產地:臺灣」包裝袋內,出售給國內業者,另透過官方及蝦皮網站出售,以公開陳列、販賣售予不特定消費者,賺取差價約69萬元。
2023年7月被臺南市調查處查獲進口蔬果脆片,負責人張宏宇於偵查及審判時均自白犯罪,且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在審判中獲得減刑。
法官認爲,張宏宇從事農產品販售多年,本應秉持誠信經營生意,明知臺灣消費者對於臺灣本地生產與進口農產品認知、評價有所差異,竟爲貪圖便利,將進口農產品加工後,標示爲臺灣本地生產,已損害市場上交易安全及秩序,影響消費者權益。
判決指出,張宏宇涉犯販賣虛僞標示商品罪、詐欺取財罪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宏宇公司因其從業人員涉犯販賣攙僞食品罪,依法科以罰金。張宏宇從一重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判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70萬元。另依食安法對宏宇公司科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