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攻「騙搜索票」辦柯文哲 檢察官回:隨身碟數字即賄款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今下午傳喚柯市長時市長室主任謝明珠作證,謝女證實協助柯募款150萬元,未與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接觸;檢方認爲謝女證詞證明柯收賄,柯的律師批檢方聲請搜索票查辦柯在「騙票」。
檢方指控,柯文哲案扣案隨身碟Excel檔案「張高祥-150-經理人謝明珠」紀錄,「150」指的是150萬元,有關「小沈-1500」是威京集團沈慶京行賄柯1500萬元的證據,聲請傳喚謝明珠作證。
謝明珠說,2022年9月她自願幫柯文哲募集政治獻金,找東森電視總經理徐瑞勇跟張高祥轉達,後來徐跟她要帳戶,她提供民衆黨財務主任樑秀菊的帳戶,但沒有去找張高祥,後來的匯款人是誰不知道、也不認識。
謝明珠偵查時證稱,當時柯文哲當黨主席須負責150萬元「職務捐」,她告訴徐瑞勇「柯文哲很可憐,都沒有錢」,徐說要問張高祥;後來徐打給她說「老闆想一想萬一柯文哲不小心當上總統,所以他們還是捐一下」,2022年9月26日,徐以紹華營造名義捐款150萬元給民衆黨。
謝明珠稱,她之後轉任國發會擔任環境永續評審委員會1年多,市府政風處長林炤宏突然到國發會約詢她,問她是否有幫柯募款150萬元,她將與樑秀菊的手機截圖傳給林,之後廉政署約談時,也據實以答。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依謝明珠證詞,謝女有向柯文哲表示張高祥2022年時因主席「職務捐」捐款150萬元,雖然實際捐款人是張高祥的姪子李明廣,無礙證明隨身碟內的數字記載是款項。
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說,謝明珠證述的是一家營造廠匯款150萬元給民衆黨,與Excel檔內的時間不符,無法證明捐款與張高祥有關,案卷內複查無徐瑞勇筆錄,謝明珠的證述,只是片面說法。
鄭深元說,Excel檔有關張高祥的紀錄,與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所證稱的「沒捐500萬元」一樣,不具客觀性、檔案錯誤比例高,也無證據能力,只能說「大致上有若干政治獻金」。
鄭說,Excel檔既然無法證明柯違背法令,檢方聲請搜索票就是一般俗稱的「騙票」,檢方違反程序嚴重,又結合特定媒體侵害人權,希望法院可預防違法的事再發生。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案,下午傳喚柯的臺北市長辦公室前主任謝明珠(圖)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因京華城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上午到臺北地院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