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合意無效!男網友酒醉遭「撿屍」性侵 判決書曝關鍵對話

▲男同志遭撿屍性侵,基隆地院重判3年10月。(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PEXELS)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葉姓男子透過男同志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阿強(化名),被控趁阿強酒醉趴在旅店時性侵得逞。基隆地院審結此案,法官認定葉男趁阿強意識不清、無法抗拒時發生性行爲,侵害其性自主權,造成阿強身心受創,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葉男3年10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葉男於2022年10月透過男同志交友軟體結識阿強,兩人初次見面便相約參加臺北紅酒音樂會。阿強在活動中飲用10杯紅酒後,與葉男搭乘客運返回基隆併入住旅社。

阿強因酒醉趴在牀上休息,期間葉男曾協助清理其嘔吐物。然而阿強半夜醒來時,發現自己遭葉男性侵,隨即提出告訴,指控葉男「撿屍」性侵。

法院審理期間,葉男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否認性侵指控。但法官檢視兩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葉男曾提及「我看你當時真的太醉了」,據此認定葉男確實利用阿強酒醉意識不清、無法表達意願的狀態發生性行爲。

法官認爲,葉男的行爲已嚴重侵害阿強的性自主權,並造成其身心創傷,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葉男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