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房仲肉償 臺北色保全「60歲出獄又犯案」!性侵前科超離譜
▲葉男性侵前科累累。(示意圖/CFP)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一名有多項強盜及性犯罪前科的葉姓男子,誘騙女房仲進入社區管理室,並暗中錄影,再以公開影片爲由勒索金錢,並進一步對女子性侵,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全案目前仍可上訴。有網友查出葉男過往紀錄,發現他從1980年代起就有多次重刑紀錄,犯罪史令人髮指。
根據判決書指出,法院認定,葉男明知房仲並無與其發生性關係之意願,卻藉影片威脅得逞,事後還以虛構借貸爲掩飾,甚至要求對方發送訊息製造假象,種種行爲顯見預謀犯案,手段卑劣,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創傷。合議庭審酌其重複犯罪、犯後毫無悔意,依法重判1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與手機等證物。
有網友在PTT發文,現年63歲的葉男,犯下強盜等重罪已入獄服刑多次,其中有4次是強盜前科,「連這麼多次前科的人也能當保全,這是會關多久?」他翻出葉男的前科刑事紀錄,早在1987年就曾因闖入民宅企圖性侵女性屋主未遂,被法院判刑8年。
接着在1991年,他持刀闖入兩名女子家中搶劫財物,再被判刑4年。1995年更連續對多名受害人犯下加重竊盜及詐欺妨害公務等罪,總計被判刑15年5月。2007年再度犯案,持刀綁架兩名女性,揚言強暴甚至殺人,並搶走財物,被判刑10年。2020年假釋出獄後,擔任臺北市一處社區的夜間保全,於2025年2月再犯性侵重罪。
底下網友留言,「所以有的公司會要求良民證阿」、「這個保全公司應該要用連帶責任,受罰」、「矯正教育根本沒用」、「連續犯罪耶,看起來沒教化可能」、「大半輩子都在坐牢,一出獄又繼續犯案」、「這是累犯欸,物業公司應該查得到吧」、「這種累犯還能當保全?監守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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