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中心新村4棟建築列古蹟?文資審議投票結果出爐
新民路22巷21號的J-2。圖/臺北市文化局提供
臺北市北投中心新村被列爲聚落建築羣,整體眷舍保存完整,今天文資審議針對4棟建築,是否列爲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等資格投票,經過16位文資委員出席後,不同意票大於同意票,因此仍維持聚落建築羣。
北投中心新村爲全臺13處眷村保存區之一,不僅是少數僅存規模完整,更是全臺唯一的溫泉軍醫眷村,該聚落並於民國100年8月登錄公告爲聚落建築羣,由於去年11月21日覈准修復再利用計劃,因此依計劃內建物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資料。
文化局指出,棟號H-1、I5-3、J-2、散戶4棟7戶眷舍本體保存完整,且居住者的身分位階高,建議登錄爲歷史建築,並且辦理現場會勘。但會勘後,委員評估4棟皆未具有歷史建築登錄基準,但仍於文資審議做表決。
文資委員說,新民路4巷2號的散戶,建築風格特殊,洗石子圓拱門、水泥拱門,具臺灣建築建築使用現代等材料的傳統建築元素。鐵花窗及壓花玻璃的運用,應爲50年代建築材料、藝術價值的先趨。
而H-1建築物,爲婦聯會於中心新村規畫建造的丙種眷舍,保存婦聯會時期的眷舍及後期村民自行增改的空間,呈現中心新村建築變遷的過程。聚落建築能活化做爲展示空間。
另外,I5-3建築,爲日治時期陸軍衛戍病院長居住的宿舍,與日遺眷舍及婦聯眷舍區隔頗具其特色。J-2則是具備聚落建築之特色,但仍沒有符合歷史建築的登錄基準。
隨後,文資會議中,經過16位文資委員出席投票,4棟建築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皆不同意大於同意,因此仍維持聚落建築羣。
位在新民路46巷33弄13號 、新民路46巷3弄15號的15-3。圖/臺北市文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