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知名溫泉飯店泡湯遭偷拍 「GOGO哥」二審加重判6年10月
▲「GOGO哥」林姓男子二審遭重判有期徒刑6年10月。(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北市北投溫泉區知名「皇池溫泉會館」去年3月間爆發針孔偷拍案件,檢警深入追查後,逮捕主嫌「GOGO哥」林亦修,一審士林地院依「無故偷拍性影像」等罪,將他重判5年半、「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9日加重改判6年10月與拘役30日。可上訴。
本案爲色情網站「創意私房」延伸案件,判決指出,林男自2019年起在該網頁內當起賣家,創建「upupskirtsgogo」帳號,販賣偷拍影像。而他於2021年到2023年間,就在臺北市各處人潮聚集之處,持運動相機(甚至藏匿在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經過改裝具有針孔攝影機之行動電話,尾隨偷拍女子裙底大腿內側、大腿根部及內褲之影像。
不僅如此,他也在臺北市北投區麗禧酒店及臺北市北投區皇池溫泉御膳館,以智慧型手機朝湯屋偷拍顧客泡湯時裸露身體之影像。林男拍下這些不雅影像後,再剪輯後製,販售給「創意私房」網站及「SCP頻道」等,牟取不法利益。
林男於去年1月底,在麗禧酒店偷拍時,自後方小徑攀爬、跨越圍籬並侵入露天風呂區域,準備朝湯屋偷拍,被酒店人員發現制止,並報警處理。但林男仍於去年5月間,於網頁上販售相關偷拍影像。檢警循線逮捕林男,認定他不法獲利高達113萬餘元,因此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依照「無故偷拍性影像」等罪,將他重判5年6月、「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林男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但高院仍認定他犯下26個「無故偷拍性影像罪」,分別量處8月到1年不等刑期,合計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0月;另外也依照「無故侵入住宅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