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定讞 家長再批被告囂張頑劣

家長透過勵馨基金會聲明指出,被告開庭態度囂張頑劣,顯然不能深刻反省,希望法官能注意被告的犯後態度,未來在刑度上加以反映。(報系資料照)

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定讞,將執行28年8月徒刑。勵馨基金會代家長髮出聲指出,儘管再多的刑罰可能都難以盡如人意,但感謝司法給予受害者和家屬們的公平正義,也批評他開庭態度囂張頑劣,顯然不能深刻反省,希望法官能注意被告的犯後態度,未來在刑度上加以反映。

家長指出,負責人和幼兒園股東已明確表示不會對毛男的行爲負起賠償,被害者們求償無門;負責人、股東及多名教保員是否涉及隱匿、包庇等不作爲情事,希望司法積極介入調查,勿枉勿縱;臺北市政府和臺北市政府相關局處人員輕忽的態度與行爲難辭其咎,呼籲臺北市政府應勇於承認錯誤,向受害者及家長致歉,並負起該負的責任。

家長聲明,被告還有犯行更嚴重的後案尚在審理中,然其開庭態度囂張頑劣,顯然不能深刻反省,希望法官能注意被告的犯後態度,未來在刑度上加以反映。期待社會各方繼續關注,給予受害者及家屬公道。

勵馨聲基會則呼籲,應完整保存監視器畫面並上傳雲端,性侵案件應查察手機及電腦資訊,落實兒童證詞專家證人制度,並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勵馨基金會表示,兒童性暴力案件的衝擊長遠且深層,社會必須從制度上落實「預防重於治療」,建構更嚴密的早期通報、監管與教育介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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