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爆虐童 家長控:孩子遭綁雙手、逼吞食還塞進櫃子裡

北市文山區某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教育局今證實5月接獲陳情即啓動調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市文山區某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教育局今證實5月接獲陳情即啓動調查,迄今已開18次監視器調閱檢視會議、7次調查訪談會議,行爲人第一時間離園靜候調查,教育局預計8月底調查完成並送認定委員會審議,疑似行爲人最重終身不得被聘任。

根據媒體CTWANT報導,該幼兒園8位孩子長期遭到2位老師的暴力對待,老師用橡皮筋將孩子的雙手綁住、將食物狂塞進孩子的口中、摀住孩子的嘴不讓他吐,還有老師把孩子塞進櫃子裡。本來有些懷疑的家長在看到監視器畫面以後變得既震驚又憤怒。

該幼兒園可招收幼兒數爲23人,目前在園幼兒有21人。

教育局今表示,教育局5月接獲民衆陳情,隔日即至該園實地稽查及調閱工作紀錄器影像,教育局5月至8月已依程序召開18次監視器調閱檢視會議、7次調查訪談會議,且該案主要行爲人爲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的教保員,第一時間已離園靜候調查,也不在其他教育現場任職。

教育局說,「北市發生此等違法對待幼兒案件,教育局必當依法從重從嚴辦理。」該案預計8月底完成調查,教育局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提送北市認定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指出,認定委員會將依調查事證認定行爲人是否構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終身或1至4年不得被聘任、任用或進用爲教保服務人員」的要件,依調查認定情節輕重,行爲人最重可罰至60萬元罰鍰、終身不得被聘任爲教保服務人員。

園所部分則對負責人從最重裁罰,必要時並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對園所從嚴處分,最重可罰至6萬元罰鍰,並得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的處分。

教育局表示,必當依程序從重從嚴辦理,調查程序時不得公開疑似行爲人、被行爲人相關資訊。也重申,北市堅守兒虐零容忍的態度,維護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是教育施政首要目標,任何形式的體罰或不當對待皆不可容忍。後續教育局也將持續關心幼兒身心狀況,協助提供所需的專業輔導資源與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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