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信義區租到「蟑螂滿屋」!8坪清出166只惡崩潰 除蟲公司都搖頭
▲徐男在臺北市信義區租到「蟑螂滿屋」。(示意圖/CFP)
記者莊智勝/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徐姓男子113年間透過房仲介紹,與蕭姓房東簽下合約,以月租金新臺幣3萬4000元價格承租下臺北市信義區一處優良社區10樓,未料25天后徐男正式入住時,卻赫然發現屋內爬滿蟑螂,大型傢俱背後更藏有許多蟑螂卵鞘,小小8坪的空間中,短短數天至少清出166只蟑螂,即便找來專業人員除蟲,但蟑螂仍是持續涌出,徐男不堪其擾,要求解約並返還2個月押金。臺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房東蕭男退還1萬7184元爲適當。
判決書指出,徐男在房仲介紹下於113年8月22日與房東蕭男簽下租約,以月租金3萬4000元租下北市信義區一處房屋,並支付押金6萬8000元,當天蕭男即將房卡交由徐使用。徐男表示,當天簽完租約後,只有簡單放了幾件衣服,隨後即返回香港,直到25天后、9月16日纔回到臺灣,並正式入住該屋,未料當天一踏進房內後,即發現室內蟑螂滋生,櫥櫃內蟑螂屍橫遍野,無數蟑螂於肉眼可見之檯面、牆面到處爬動,大型傢俱與牆面的夾縫中爬滿更多蟑螂,甚至還直接爬上牀鋪,活動範圍遍佈全屋、隨處可見。
徐男表示,當下僅以水及紙巾擦拭地板,即清出許多蟑螂屍體,還於牀頭櫃或大型傢俱背後、下方清出數顆尚未孵化之蟑螂卵鞘,當天立即拍照、錄影紀錄,小小8坪不到的空間內,短短數天就清出至少166只蟑螂,實際情況遠比錄影畫面中可計算的數量更糟糕,噁心程度令人不寒而慄。徐男指出,屋內蟑螂多體型細小,且活動隱蔽,當天看屋時難以察覺,且完全無法想像在月租金逾3萬元的屋況,竟能滋生出如此數量之小蟑螂。
徐男說,發覺蟑螂遍佈滿屋後,9月18日清晨即聯絡房仲轉告房東蕭男要求處理,但蕭男始終無法提出有效解決方式,後只好由徐男自行連絡除蟲公司到場,但儘管專業人員進行除蟲,屋內仍持續涌出蟑螂,徐男不堪其擾、每日精神壓力極大,即使不斷反映但始終無法確實解決蟑螂問題;後10月4日徐男再次委託專業人員除蟲,然「蟑螂滿屋」情況仍未見改善。除蟲公司還表示,衆多小蟑螂應來自各式傢俱中,恐無法根絕。
徐男主張,他所承租的社區爲臺北市信義區著名優良社區,屋齡尚輕且位於住宅區,以環境優良、管理良善聞名,加上該屋位於10樓,足見屋內蟑螂均非由屋外進入,或因其他周遭環境因素所致;徐男在飽受蟑螂肆虐情況下,生活品質大受影響,無奈之下只好提出解除租約,並要求返還押金。
然房東蕭男竟聲稱押金要扣除1個月之違約金,以及房東支付之仲介費、除蟲費、清潔費等金額;縱使徐男已將房屋交還,但蕭男仍拒不返還押金,在無法有效協商下,徐男只好提告請求返還押金。
對此,房東蕭男辯稱,該屋是新成屋,怎麼可能會有蟑螂到處攀爬蔓延之事,假設真的蟑螂滿屋,當初看屋時徐男應即可輕易察覺,怎會願意簽下租約?再者,同棟大樓之其他樓層並無發生蟑螂滋生致不堪居住之事,若如徐男所稱蟑螂滋生,以其超強的繁殖性、移動速度等,整棟大樓應皆會有蟑螂肆虐情形,何以其他住戶未曾反映?
蕭男認爲,徐男簽約到正式入住,中間間隔25天,無從認定交屋時屋內以有蟑螂遍佈情形;又該屋完成簽約、交付徐男保管使用後,蕭男已無支配管理之權限,此段期間本應由徐男負保管之責,徐男未盡保管義務、未維持環境清潔致蟑螂滋生,自屬可歸責徐男事由,徐男提前終止合約,自應扣違約金、仲介費、除蟲費用等。
臺北地院法官審酌,本案由徐男單方終止契約,自應適用租約相關規定,因此認爲徐男賠償違約金1個月租金、3萬4000元爲有理由,另蕭男所支付之仲介費、及水電結餘款816元,未爲雙方所爭執,因此由徐男負擔,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判處蕭男應返還1萬7184元予徐男。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