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蔬果農藥殘留超標!13件遭下架處分
北市蔬果農藥殘留超標!13件遭下架處分。示意圖,非新聞中所指蔬果。(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衛生局14日公佈蔬果零售農藥殘留量、面製品、食品中輻射殘留量抽驗結果。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指出,有13件蔬果農藥量不符規定,其中大多數爲殺蟲、殺菌劑農藥超標,已令不符合規定者停止販售。
林冠蓁表示,5月派員到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總共抽驗52件蔬果產品,有1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25%。她指出,抽驗不符規定的產品有,韭菜花3件;九層塔、芹菜各2件;青蒜、蓮霧、豇豆、芒果各1件,另外有2件榴槤檢驗出重金屬鎘超標,均屬於高風險農產品,檢驗結果不符規定產品,已令販售地點下架,經追查產品來源屬於外縣市則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
臺北市衛生局14日公佈蔬果含農藥量、面製品、食品中輻射量抽驗結果,並呼籲民衆夏季更要注意食品安全。(胡雅涵攝)
林冠蓁說,另抽驗意麪、陽春麪、烏龍麪或麪粉等市售面製品,共80件產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邦克列酸、過氧化氫、甜味劑、溴酸鹽及黃麴毒素等,均有達標,另也檢測食品中輻射殘留量(碘-131、銫-134及銫-137),共計抽驗58件食品,檢驗結果合格。
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依照《食安法》可處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可處分販售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衆,夏季高溫容易滋生細菌,在食品保存時更應該留意食品安全,應在冷藏(0~7℃)、冷凍(低於-18℃)或熱藏(超過60℃)溫度,另外在選購食品,應向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以及料理過程徹底加熱,避免生食、生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