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廟公監守自盜 雙面膠黏香油錢16萬餘元全進他口袋
謝姓男子藉在宮廟擔任廟公機會監守自盜,用雙面膠黏竊香油錢,又將信衆捐獻金侵佔入己,廟方發覺款項有異報警處理,謝男自知難逃法網,坦承犯行,案經起訴,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竊盜、業務侵佔等罪判謝男徒刑7月。
判決指出,55歲謝男在臺北市大同區財團法人臺北市雙福宮擔任廟公,平時負責代收信衆捐款;他2024年5月28日至8月25日間,以雙面膠黏貼至橡膠條,將橡膠條伸入功德箱內沾黏紙鈔,以此方式竊取香油錢共15次,得手11萬元。
另,謝男藉職務之便,將2024年8月的信衆捐獻款3萬3900元,及同年中元普渡白米捐助金2萬5000元全數侵佔入己,得手5萬8900元。
臺北市雙福宮人員事後清點款項,發現金額有異,報警處理,謝男於偵訊期間坦承竊盜、侵佔犯行,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士林地方法院行簡易判決程序。
法官認爲,謝男涉犯刑法竊盜罪、業務侵佔罪,所爲危害社會治安且缺乏尊重他人觀念,兼衡其坦承犯行及所生危害輕重等一切情狀後,依竊盜罪判刑3月、業務侵佔罪判刑6月,應執行徒刑7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竊盜、業務侵佔等罪判謝男徒刑7月。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