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價值 估價師:取決3要素
輝達臺灣總部進駐北士科T17、T18卡關,臺北市日前拋出第三方鑑價合意解約方案,估價師指出,程序時間、合約內容與使用權利三條件,會是估價結果的重要關鍵。此外,最具參考性的指標,就是同區的T16基地。市場人士指出,T16當年標售條件、容積率與權利金設定,幾乎是T17、T18的價格錨點,未來若要重談底價或權利金,勢必會成爲比準基礎。
房產趨勢專家李同榮指出,T17、T18面積約三點九公頃,新壽當初得標價四十四億元,T16面積四點五公頃、得標價八十二億元。解約補償金除了新壽已繳的權利金、履約保證金合計約卅二億元外,有可能另加卅億至卅五億元,總計約六十二億至六十七億元之間。此外,輝達只要T17、T18中間道路經市府同意合併使用,並增加使用權到七十年,則在七十五億元以內的價格由輝達承受應該較無爭議。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師陳碧源則說,只要提供充分條件,估價師都能做出合理評估,關鍵在於三個面向:程序時間、合約內容與使用權利。他說,程序時間關乎剩餘年期;合約內容決定是否存在使用或移轉限制;使用權利則會影響開發彈性與未來收益。
業內人士表示,地上權估價一般有兩種主流方法。第一是「比較法」,透過周邊或類似案件的行情來推算合理價格;若同區近期有商辦或類似土地成交,就可作爲參照標的,例如此案跟隔壁T16標案的底價與得標權利金,就有比較相似性。第二是「收益還原法」,以未來可能的租金收益折現爲現值。不過,由於T17、T18尚未開發,市場人士說,「此時套用收益法難以量化,參考價值有限」。
陳碧源說,實務上常用「比較法」中的價格比率法,先估算土地所有權的市價,再回推五十年使用期的地上權價值,通常約爲所有權價值的五到七成。不過,不同條件下的個案會有差異,各方仍可在估價過程中提出不同假設模型,最後交由估價師調整確認。
專家指出,若T17、T18未來整並街廓、放寬用途或延長年限,權利金底價都會重新估算;反之,若開發延宕、用途受限或限制增加,估值就會下降。整體而言,地上權估價的核心不在誰出價,而在條件設定,合約彈性與年期長短,纔是決定價格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