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精障女跳繩勒斃老母獲不起訴 檢察官聲請施以監護1年
去年母親節前夕一名婦人使用跳繩勒斃母親,檢察官認定她無法辨識其行爲違法,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北市北投區去年母親節前夕發生一起弒母人倫悲劇,60歲高姓婦人去5月5日凌晨,在住處以跳繩勒斃高齡母親,士檢檢察官考量高婦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案發時處於急性精神病狀態,無法辨識自身行爲違法性,日前偵查終結,處分不起訴。檢方案發時已向法院聲請對高婦進行爲期6個月的暫行安置,現也已聲請監護1年獲准,後續由醫院執行。
處分書指,5月5日上午10時許,高婦的胞兄返回母親住處時,驚見母親倒臥在地,頸部纏繞跳繩,已無生命跡象。法醫解剖鑑定結果顯示,被害人頸部有明顯索溝勒痕,符合繩索勒頸窒息死亡,排除他殺可能。現場勘驗並無外力入侵跡象,且監視器畫面顯示,案發前後僅高婦曾進出母親房間,並在凌晨3時41分至3時43分傳出尖叫聲,隨後被害人便未再離開房間。高婦左手指甲內也檢出被害人DNA,證實案發時曾與被害人發生衝突。
檢察官訊問高婦其他7名兄弟姊妹,他們均證稱高婦罹患思覺失調症多年,自23歲發病以來,陸續出現幻聽、被害妄想等症狀。高婦原定期至北投某醫院身心治療科就診,並服用思覺失調症藥物控制病情。然而,自2022年7月最後一次回診後,因主治醫師轉換至內湖某醫院服務,高婦因覺得路途遙遠、不熟悉環境而自行中斷治療,至案發時已近1年10個月未規律服藥,導致病情惡化。家屬表示,案發前1周,高婦精神狀況已顯不穩,甚至曾將家中鑰匙藏起,讓母親無法返家。
案經精神鑑定,報告指出,高婦因長期未接受精神科治療,案發時處於「急性精神病狀態」,其知覺、理會及判斷能力顯著降低,已無法辨識自身行爲性質與違法性。鑑定人也證實,高婦有類似幻覺及妄想情形,且認知和生活自理能力逐年下降,更無法辨別違法能力。
檢察官考量高婦過去無前科,且在社區中扮演照顧母親的角色,推測犯行與長期照護壓力下,因疾病導致的衝動行爲有關,認定高婦在行爲時已達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之狀態,依法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