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光電設施遭審計處點名 貨櫃屋違建、搬遷後發電量剩2成

臺北市環保局在信義區清潔隊4號停車場的建物屋頂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遭北市審計處質疑發電效率不高,環保局應加以檢討。(臺北市環保局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北市府響應中央2050淨零排放政策,環保局在機關學校和社區商辦力推分散式發電,更自籌經費建置4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不過北市審計處的審計報告指出,環保局在信義苗圃停車場的貨櫃屋被查是違建,搬到新址的發電量驟減,不到原址2成,審計報告要求檢討。環保局說,將依規設在有使用許可的建物上,發電量驟減則是因爲電池故障,更換後已恢復發電量。

爲推動淨零碳排,臺北市政府制定「淨零排放自治條例」,明定北市於2030年減碳需達40%,並於2050年達淨零排放,市府各機關都積極推動減碳政策。其中環保局於2007年斥資363萬元在內湖資源回收場、2022年投入近420萬元在山水綠生態公園設置光電設施,2023年則陸續在信義苗圃停車場、大安花市3號公廁、大安區清潔隊瑞安分隊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經費各約14萬多元。

不過北市審計處的審計報告指出,其中環保局2023年4月在信義苗圃停車場的貨櫃屋上裝設太陽能光電板,預估年發電量480度,同年12月底發電量累計404.7度。但因貨櫃屋被查報屬違建,2024年2月1日搬遷至信義區清潔隊4號停車場,2月至10月累計發電量僅64.6度,發電效能較預計大幅降低。

審計報告也提及,各設置場址監測實際發電量,大安花市3號公廁的發電量是以面板貼膜、裝設位置及日照時間等設置條件推估,與其他3處透過電子設備顯示或匯出實際發電數據不同,未能確實掌握設備運作狀況及實際發電情形,因此要求環保局精進改善。

環保局表示,苗圃停車場的貨櫃屋原本僅作爲器材存放場域,原本無違建疑慮,但因有隊員在貨櫃屋內休息,被建管處認定爲違建,已於期限內改善並將光電設備遷至信義區清潔隊4號停車場。設備從今年4月調整銜接至照明、監測系統、電腦、冷氣等設備用電,每月平均發電量已有顯著提升,但5月發現數據異常,請廠商檢修後發現電池故障,經更換作業後數據已恢復正常。

環保局說,大安公園3號公廁太陽能設備則是爲了落實淨零排放行動的試辦措施,測試不同場域執行創能、儲能及節能等政策,透過試辦以瞭解節電狀況,併爲美化公廁,使市民有感,故以面板貼模方式美化太陽能板。

環保局直言,公廁由公廁隊負責維管,每日皆有同仁到場清潔維護,考量人力有效運用,即以原有人力在現場下載區間發電數據並進一步推估實際發電量,可減省購置連接電腦系統經費,且無增加人力成本。